《鬼吹燈》作者起訴《九層妖塔》侵權案,前天已經宣判,原著小說作家天下霸唱勝訴,電影導演陸川無責。且法院認為電影並沒有致使小說的社會評價降低,天下霸唱(本名張牧野)的百萬索賠不予支持。知悉此結果后,陸川第一時間轉發判詞並配文:這次的宣判至少告訴所有中國電影的創作者和實踐者,不會因言獲罪,不會因為創造而獲罪。某些圍觀的“吃瓜群眾”表示,法院在和稀泥,有的說支持天下霸唱將官司打到底,怎麼贏了又沒有錢呢?有的說,如果陸川無責,天下霸唱怎麼又能贏呢?如果陸川無責,是不是下一部的劇情更飛起來,讓中國的749局、51區顯露“真面目”?其實,中國文學的版權向來錯綜復雜,就本官司而言,也許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天下霸唱的訴求並非是陸川而是第三者。
天下霸唱對陸川的改編不依不饒,也是讓看客和觀眾感到必須要搞明白作品的完整權、改編權和作者的名譽權的邊界在哪裡。雖然說中國不是判例法國家,小說《鬼吹燈》與電影《九層妖塔》未必就能作為以后法官判斷的必然參考,至少對於一般意義的電影改編有著相當的參照。電影《九層妖塔》的人物角色、彼此關系、基本性格和時代背景,都來自於原著小說,但是其劇情和故事線,以及盜墓目的、根本原因當然與小說《鬼吹燈》的本旨大不相同,特別是陸川作為編劇引入的749局,帶來的神秘現象(以至於腦洞大開到外星人和異界概念的呈現),類似於美國電影和美劇的幻想題材,可以說既沖擊了原著粉和原著作者,也讓相當一部分受眾覺得異想天開得很有些意思,畢竟構建在現代社會的幻想電影,確實是中國電影的巨大空白。陸川的嘗試,值得鼓勵,他也想繼續沿著目前的思路向前進,據說《九層妖塔》的續集就不再與《鬼吹燈》發生改編關系。在我看來,天下霸唱的遭遇同金庸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徐克監制兼編劇的《東方不敗》、王家衛編導的《東邪西毒》,甚至劉鎮偉導演的《東成西就》,都打著金庸小說的幌子,然而畫風和故事是那麼美且飄忽,金庸也就是發發牢騷,表示不再賣版權給他們罷了。
說到版權,《鬼吹燈》的幕后故事,差不多也可以拍電影了。原著小說八大本,都被某版權機構所擁有,一半賣給了中影,陸川導演的《九層妖塔》便是中影的授意,據說科幻部分來自於他獨立創作的劇本﹔一半賣給了萬達,烏爾善導演的《鬼吹燈》相對忠實於原著,盜墓被搬上了大銀幕。然而,天下霸唱本人似乎也簽下了某種城下之盟,某版權擁有者表示他們掌握了《鬼吹燈》、胡八一和天下霸唱相關的版權,天下霸唱甚至變成了“空頭作者”,自己或許都不能再以相關角色和書名創作,他的創作權很可能被限制。這當然與前幾年IP低潮有關,劉慈欣的大作《三體》版權不到十萬元,麥家的《解密》也很便宜售出多次版權,如今炙手可熱的IP當年備受資本的冷落,諸多作者為了稻粱謀或者有沒有棗打三竿子賣了再說的心態,紛紛賤賣了版權。目前看來,這是一系列版權官司的開始,既然陸川可以再改造,天下霸唱本人更是有資格進行再創作。法院既然判陸川的改編不用擔責,那麼天下霸唱自己的再創作,也就是題中應有之意,因此,對於天下霸唱來說,如今的判決對於他的權益最有保障。文學或者電影,都能給予受眾以美好,激蕩或者震撼他們的靈魂,當然這受眾裡也包括作者和資本,然而觸動靈魂容易,觸動利益就比較難,還是讓鬼繼續吹燈、749依然打外星人吧。 (雲飛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