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中國好聲音》訴前行為保全裁定復議結果公布,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維持該院此前於6月20日就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訴前保全做出的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和相關注冊商標。燦星總裁田明則表態,以后隻做原創節目。
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於7月4日做出的復議決定,唐德影視表示歡迎。唐德影視有關人士接受採訪時說,唐德影視欣賞燦星文化制作原創節目的做法,但如果真是誠心誠意做一個原創的節目,就應該用一個全新的名稱和全新的模式,而不應該再強調與原來的《中國好聲音》節目有什麼關系。
而在燦星制作總裁田明看來,“中國好聲音”這五個字完全是中國人的,是由浙江衛視發明並擁有的節目名稱,“我們尊重Talpa關於‘The Voiceof...’的知識產權,但不能忽略的是,《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和商譽,是由浙江衛視創造的。”田明認為,觀眾們收看的主要內容來自於中國創作,節目講述中國故事、中國文化,傳遞了中國夢,節目核心是它的價值觀,根本不是一個轉椅可以替代。田明還表示燦星引進模式的時代一去不復返,“我們以后不會再買版權”。也就是說,燦星將不再與模式公司合作、不再購買任何節目模式。以后隻做100%的原創節目,而且必須擁有100%的自主知識產權。
另外對已經箭在弦上將於7月15日播出的2016年好聲音節目,燦星表示尊重法院決定,並將於近期公布全新的節目名稱。同時,燦星已於7月1日向外界公布了節目新logo。(記者許青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