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每到年底,各行各業的年終盤點紛紛活躍起來,要說哪一類榜單最五花八門,年度圖書榜單肯定入選。各種名目的圖書榜讓人看花了眼,也不得不讓人追問:這麼多榜單,到底該信誰?入選的圖書,評委們真的都看過嗎?
說起來,圖書榜亂象在很多年前就已出現,比如,2012年3月,央廣新聞曾曝光圖書暢銷排行榜內幕,稱不少出版商自掏腰包買自家的書,營造虛假發行量。2014年,《遼寧日報》則披露了一些圖書榜的評定缺乏公信力問題,稱“許多圖書榜單的評定者可能根本沒有讀過上榜書籍。”
每年有數百個圖書榜,且每個榜上的書單又大相徑庭,一些自說自話的榜單對讀者來說,恐怕是誤導意義大於指導意義。當然,不排除有的榜單始終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但更多的榜單主要還是出於廣告營銷目的。搞營銷無可厚非,但你不能忽悠讀者。
賣書,給人感覺是件有文化的事情,但現在看來,也有著欺騙、誤導等不良現象。圖書榜亂象,與此前廣受詬病的各種“品牌排行榜”沒什麼不同,甚至與“百度競價排名”也有幾分相似,目的就是通過不正當手段,將自己或合作方的商品置於最顯眼位置,迷惑消費者。而那些真正優秀的商品由於沒有參與排名,反而被埋沒了。市場優勝劣汰的原則,受到了人為破壞。對此現象,文學評論家白燁曾批評說:“買榜、走關系等,這些現象映射出現在圖書業中許多不好的潮流,不是經濟效益,就是人際關系,非作品本身的因素非常多,直接影響著各種榜單的公正度和被信任度。”
可見,某些圖書榜排名與虛假宣傳無異。對商品虛假宣傳,《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廣告法》均有禁止性規定。但是,圖書不同於一般的商品,其“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指標,均難以認定﹔而圖書排行榜,又很難界定為廣告行為,因此,法律上的監管存在較大的難度。而這,或許也是圖書榜亂象愈演愈烈的一個重要原因。
看來,在難以對圖書榜亂象實施有效監管的情況下,廣大讀者應當擦亮自己的眼睛。讀者理性了,那些以忽悠為目的的圖書榜自然就會被淘汰出局,真正有公信力的榜單才會彰顯價值。(椿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