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对历史建筑进行合理利用。
条例指出,历史建筑的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使用性质的,不得违反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和保护使用导则确定的保护要求,并报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城乡规划、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求同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意见。
另外,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在对高档餐饮项目进行审批时,要求经营者必须遵循两条原则:一是私人会所要对外开放;二是不能改变原先旅游景点的建筑风貌和结构。其余,则是一些排污方面的要求。
于是,大多数会所都是通过这样一个流程取得经营资质:注册一个餐饮公司,通过正常租赁获得场所,只要符合以上几个条件,就能顺利开办。
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西湖边部分建筑的产权并不是公有性质,如此一来,开办高档餐饮场所则更为容易,只要取得产权所有者的同意就可以了。上述提到的律师会所,其场地产权属于某饭店,律师会所仅仅是租用场地即可,并没有太多限制。
徐枫向记者介绍,部分开办在公园之内的高档餐饮场所,是作为旅游配套项目引进的。“对物业来说,能够吸引一批高档的餐饮公司前来,他们也是欢迎的,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公园档次、提高收益。”
但是,既然高档餐饮开办的硬性条件规定了必须对外开放,为何到后来依然是“封闭性消费”?
记者获悉,高档餐饮场所利用其高消费的门槛,阻隔了普通大众前来消费。其中,“抱青别墅”由一家交通企业租下,最便宜的大厅消费一桌就要几千元。
会所转型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针对杭州市风景区、公园、名人故居、文化遗址等公共场所内开办的各类会所等高档餐饮场所,整治“会所中的歪风”行动将从今年1月中旬持续到3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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