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办法出台
昨日,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选用教科书应当组织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其中,一线教师不得少于1/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将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教科书选用政策,审定通过教科书将编入《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并予以不少于7日的公示时间。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为保证教科书选用的科学合理与公平公正,不论在哪一层级选用,都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办法》用一章对教科书选用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主要是三个步骤:一是由学科组研读、比较《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本学科所有版本的教科书,提出初选意见。二是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学科组提出的初选意见进行充分讨论,采取投票方式确定教科书选用的结果。三是对教科书选用委员会选定的教科书具体版本进行不少于7日的网上公示,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省教科书选用结果汇总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记者 李小娟 刘佳)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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