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 徐亚丽)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日前从财政部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2014年中央财政实际下达文化遗产保护资金88.43亿元,比2013年增加11.1亿元,增长14.35%。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国家古籍保护计划及古籍整理出版三个领域。以下是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详细内容。
一是安排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81.3亿元,用于2299个文物保护项目。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2014年重点支持对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等世界文化遗产,蜀道、元中都、茶马古道等大遗址,鸡鸣驿城、扎什伦布寺、井冈山革命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以及考古发掘、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等。
二是安排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6.63亿元,支持75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1735名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以及1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等。
三是安排资金0.5亿元,重点支持国家古籍保护计划及古籍整理出版等。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