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層設計和人民群眾的關系
胡德平: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對自己的國企和民企形成這種水火不容的爭論,實在非國家之福。如果這樣,那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不是就有泡湯告吹的危險嗎?
國企改革過程中,中央對國企曾有這種指導意見:“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這對調整國有經濟布局,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所有制結構調整,提高自身素質,減員增效,改善資產負債都是最大支持。那麼留下的空當誰補充呢?那就是民營企業、鄉鎮企業、集體企業。這種互惠互利關系應成為中國國運的一段佳話,否則就要留給外國企業來補充。如果這樣,這是什麼主義?
另外,民營企業也應有自己的定位和活動空間。比如國企要在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行業進行經營,又不能以利潤最大化為目的,民營企業願意進入嗎?還有自然壟斷的行業,民營企業也不能代替國企成為新的壟斷者,如果這樣,那真是對國計民生所得而私了!
現在有的學者、專家提出國有資本就是要有進有退,不拘一個行業、一個企業所限,應打運動戰,根據國民經濟的需要、任務,加大流動性。古代的平糴法、平?法、均輸法都有這種天下為公的經濟思想,何況我們社會主義國家呢?如果我國的國有資本能形成若干大而且強的國家主權投資基金把握國家命脈,那真是善莫大焉!我們需要企業中的將帥人物就像革命戰爭中需要十大元帥那樣迫切。在經濟領域中能打運動戰、殲滅戰就不要打核戰。民營企業中產生了很多優秀的企業家,這是我們經濟體制改革中最寶貴的財富資源。
至於國企的進退,最好還是先制定規則。國企從事公共產品的生產,就要在土地、資源、貸款上給予優惠。在競爭領域中經營,就要和民企、外企一視同仁,生死好壞概由市場決定。即便自然壟斷企業也要細分上中下游的區段,不可一家獨吃。
另外大家的視野也不能非白即黑,在國企和民企、公營和私營之外,還有股份制、合作制等等社會化的經濟產權組織都要大力發展。
問:說到產權問題,我國的產權制度不是很明晰了嗎?
胡德平:明晰不明晰要看實際。把《憲法》認定的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土地當做國有土地去強征,把全民所有制的央企當做政府的企業,能說我們的產權問題完全明晰了嗎?
問:那麼國企的產權應如何明晰呢?
胡德平:首先承不承認這種定性,即國有企業是不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如果承認,那麼國資委就應成為干干淨淨的全民出資人、所有權的代表者,承擔資本的保值、升值責任,專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下。政府不應直接管理、監督、運營企業,而應執行行業的監管權,行使收稅權,進行宏觀調控,也就是說政府不是生錢的權力機構而是收錢、花錢的權力機構。國企的總經理、工廠廠長應成為職業經理人行使企業的經營權。企業職工對企業的生產工具均各有各的使用權。這不很好嗎?
問:現在人們常挂在嘴邊的是市場經濟。您卻大談所有制、產權制度,是否過時?
胡德平:不過時。說到所有制、產權制度就說到了改革的原點和改革過程的邏輯起點。
我國改革起自於農村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種責任制就是堅持農村集體土地的公有制,但把耕地的經營權、使用權發包給農戶,充分調動農民生產、經營、交易的自由權、自主權。杜潤生同志說,這是一場分權的改革實踐。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肯定了這種分權的改革。
工業和農業的組織形式不同,但同樣要把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用益物權等等權益和邊界明確清楚。否則市場經濟就不可能運轉起來,就是運轉起來,也是畸形的,不公平的,反而給權貴資本以極大的市場空間。
馬克思主義的政治經濟學,也是一種制度經濟學、產權經濟學,而且是一種更為宏觀的制度經濟學,它講生產關系,也講所有制。這種思考方式是我黨在改革之初最重要的指導思想,同時我黨也面向世界,積極學習西方的經濟理論,並用之於我國的改革事業。“摸著石頭過河”,隻說對了一半。我黨並不是頭腦一片空白,完全“摸著石頭”搞改革的。當時也有頂層設計,不過是相當粗線條罷了,改革起保障作用的是人民群眾的晴雨表,以“三個有利於”為標准。
1997年5月14日格林斯潘拜訪朱?基時,他講美國硅谷的出現“基於兩個基本力量:一是所有制產權,另一個是激烈競爭”。說到了企業的根本之處。
問:頂層設計和人民群眾是什麼關系?
胡德平:比如解放戰爭,人民群眾進行的是人民戰爭,黨中央的戰略部署,戰役的宏觀指導就是頂層設計。黨中央在平山縣西柏坡開的九月會議就是一次頂層設計。在這次頂層設計上,還有一次頂頂層設計,就是策劃遼沈戰役。當時中央軍委以敢於決戰、敢於勝利的大無畏英雄氣概,抓住了稍縱即逝的機遇,籌謀了這場戰略的全局,取得了輝煌的勝利,令人印象深刻。
問:您用史料,說明一些現實問題,很有意思。但有何現實價值?您的微博也常常說的是過去的事,這對今天有何意義?
胡德平:據人體科學研究:人們對已往的歷史記憶得越真實,那麼他們對創造自己未來生活的想象力就越豐富。這很有道理,歐洲的文藝復興就是如此。但這也可能成為歷史包袱,產生路徑依賴。
(注:本文原載2012年3月3日胡耀邦史料信息網,3月5日《21世紀經濟報道》刊發,標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