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福布斯》雜志最新排行榜顯示,麥當娜打敗年收入4500萬美元的Lady Gaga成為2013年收入最高的音樂人。在過去的一年,麥當娜收入約為1.25億美元,大部分來自《MDNA》專輯發行后的首次巡演,巡演總收入高達3.05億美元。麥當娜還經營一些周邊產品,包括她的Material Girl服裝品牌和Truth or Dare的香水。
這些數據來源於2012年6月1日到2013年6月1日的排行榜、經理人、律師以及藝人收入比較后得出的,《福布斯》排行榜大致反映了上榜者的稅前收入。
Lady Gaga估計收入在8000萬美元,她的世界巡回演出總收入1.6億美元,如若人氣未受到之前的臀部手術影響,收入可達到2億美元,其最新專輯《Artpop》,由於發行時間過晚也未能提高排名。雜志預測倘若Gaga姐明年巡演順利,應該穩登榜首。
排行榜接下來的三位收入大多依靠巡回演出:“邦·喬維”收入7900萬美元(每場演唱會收入300萬美元)﹔托比·基斯則為6500萬美元,包括演唱會、18家餐廳和龍舌蘭所帶來的全部收入﹔位於第五的“酷玩”樂隊,演唱會收入大概有6400百萬美元,同“邦·喬維”一樣,每場收入在300萬美元。
排在第六至第十的依次是賈斯汀·比伯(5800萬美元)、泰勒·斯威夫特(5500萬美元)、埃爾頓·約翰(5400百萬美元)、碧昂斯(5300萬美元)和肯尼·切斯尼(5300萬美元)。
盡管麥當娜收入頗豐,仍不能與邁克爾·杰克遜相提並論,他曾位於《福布斯》名人榜榜首。僅去年太陽馬戲團和其他音樂授權費用,就為他的資產帶來了高達1.6億美元的收入。(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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