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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崇事件:北大女生被美軍強奸 引民眾抗議(圖)【4】

黃加佳

2015年01月13日10:00    來源:北京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沈崇事件:北大女生被美軍強奸 引民眾抗議(圖)

  有罪判決

  1月20日,法庭開始傳喚美方証人,証人証言還原了被告皮爾遜作案前后的全過程。皮爾遜的戰友納瓦克下士說,1946年12月24日11點,他和皮爾遜等七人請假出游,他們先去位於東單北大街的基督教青年會吃飯,飯后又去北海溜冰。下午4點,他們一起去了梅?總會喝酒。喝酒的時候,皮爾遜的手被一隻破損的酒杯劃破,出了血。當晚8點,當他們從梅?總會分手時,皮爾遜已經頗有醉態,走路也東倒西歪的。

  案發當晚,中國警察先后攔下了兩輛中美警憲聯絡室的巡邏車。兩輛巡邏車上的美軍士兵均作証說,當晚11點多他們在東單看到皮爾遜等人。當時,皮爾遜明顯喝多了,站在不遠處的中國女子面部、前額和大衣上都有土,頭發蓬亂。

  為了給皮爾遜脫罪,被告人的律師還讓美國駐華海軍陸戰隊隊員做了兩個實驗。1月13日晚,奉律師之命,美國軍官韋克斯、牛桑等人來到案發地東單練兵場附近。據他們統計,自晚上8點到11點,哈德門大街過往行人有229人,不遠處的長安街行人有四五百人。另外,這裡常有汽車往來,車燈照耀處並不太昏暗。15日,美軍士兵克拉米克等人又做了相同的實驗。克拉米克還在案發現場高聲喊叫,他的同伴站在馬路上清晰可聞。為了讓大家有個直觀的感受,檢察官還讓克拉米克當堂喊了一嗓子。

  這兩個實驗無疑要証明,案發當晚東單附近人流車流並不稀少,如果沈崇高聲喊叫足以被路人聽到。如果她拼命反抗,並不至於被美國兵控制3個多小時。

  然而,這些所謂的“實驗”本身就極不嚴謹、科學,通篇都是“推測”,極為牽強。旁聽審訊的媒體對此都不能接受。次日,《新民報》就對被告辯護方的實驗逐條批駁:“試驗之夜與聖誕節前夕雪夜天氣之光亮、行人均有出入,不足作為有力反証﹔且該實驗人當堂試驗聲音洪亮不能與一恐怖及苦痛之下弱女子比擬。”而且,當時沈崇被被告扼住咽喉,再高聲嘶喊,很有可能被他掐死。

  其實對這些站不住腳的實驗根本用不著認真批駁,它提供的“結論”在庭審現場就已經被人証証偽。比如說實驗認為,沈崇在案發時沒有掙扎喊叫,不然會被路人聽到。實際上,第一個人証孟昭杰,就是因為聽到了沈崇的哭叫而發現強奸案並報警的。

  1月21日,沈崇再次出庭。她呈交了事發當日穿的深紅色棉袍和褲子。只是由於經驗不足,她已經把褲子和大衣都洗過了,造成最關鍵的物証缺乏。不過,這並不影響對皮爾遜判罪的整個証據鏈。

  1月22日,美國駐華海軍陸戰隊加強第一師軍事法庭宣判:被告皮爾遜強奸已遂罪成立。

  這一天,是中國農歷大年初一。旁聽席上的中國同胞入庭見面時,沒有按照習俗互相作揖恭賀新禧。等到審判長宣判,他們呼地起身站立,互相握手:“我們勝訴了!”

  旁聽庭審的北大校長胡適尤為興奮。有記者問:“校長認為此案判決如何?”胡適斬釘截鐵地說:“極為公正。”

  1947年3月3日,駐北平美海軍陸戰隊新聞處宣布,陸戰隊加強第一師司令霍華德核准軍事法庭對皮爾遜的判決:判處皮爾遜犯有強奸罪,降為普通士兵並不光榮地開除海軍軍籍,處監禁勞役15年,服役不給工資或津貼。協助他犯罪的普利查德處監禁勞役10個月。不過,此判決以及道歉、賠償,都還得等待轉呈華盛頓美海軍部長最后核定后才能生效。

  大翻盤

  就在所有人都以為此案塵埃落定時,美國方面卻傳來壞消息。6月17日,美聯社消息稱:美國軍事法庭總檢察長宣布:所控罪狀不能成立,俟由海軍部長核准后,該被告即可恢復原職。

  這個消息令中國知識界和公眾一片嘩然。沒想到已經判定的鐵案,能在毫無新証據的情況下翻案﹔沒想到一向把法制挂在嘴邊的美國,竟然把法律和正義玩弄於股掌之間。而且,即便是美國軍事法庭認為原審判判決不能成立,正常的法律程序也應該是進行再審,而不是這樣直接推翻一審的審判結果。

  隨后,美聯社發表文章解釋,美國軍事法庭之所以駁回原判,是由於“皮爾遜被判有罪系處於廣泛學生運動時期。”

  這當然不是皮爾遜強奸不構成犯罪的理由。美國軍事法庭有多少“護短兒”的因素不好判斷,但很明顯的是,他們把政治因素摻雜到本來簡單明了的強奸案中,以“陰謀論”的觀點看待這起案件。風起雲涌的學生運動是因“沈崇事件”而起,在美國人看來反倒是“沈崇事件”的真正原因——這起事件就是為反美而炮制的。

  此時,一向視美國政體為理想體制的胡適,受到極大打擊。他在接受採訪時說:“我對此新發展表示失望。審判皮爾遜時,我曾列席旁聽,根據一切証據,被告犯有強奸罪。”不過此時,他還寄希望於美國海軍部長不批准撤銷皮爾遜的罪名。

  然而,事實再一次無情地打擊了胡適。8月11日,美國海軍部長福萊斯特宣布:皮爾遜案証據不足,原判決無效並恢復其職務。

  皮爾遜被宣判無罪且恢復軍職的新聞傳到中國,導致學生的再度請願和抗議。北平各院校師生對此莫不深為憤慨,抗議壁報遍布各個校園。華北學生聯合會發出《致蔣介石及國民政府委員書》,稱:“中國苦戰八年,始掙脫日寇所加諸之鎖鏈,久歷苦戰之中國人民,決不容再被任意蹂躪。今中國女大學生在本國領土上竟遭奸污,而罪犯經其本國政府之庇護。為國家尊嚴計,為人民安全計,政府理應即向美方提出抗議,據理力爭,務使正義得以伸張,國家幸甚,人民幸甚。”

  “沈崇案”的大翻盤,不但令中國各界民眾感到憤怒,就連國民黨當局也頗為不滿。當然,他們所擔心的是剛剛平息下去的反對美軍暴行運動,會再一次卷土重來。

  8月13日,外交部長王世杰致電駐美大使顧維鈞,問還有沒有補救的方法?幾天后,顧維鈞回復稱,美國外交部海參事說,皮爾遜是軍人,一切根據海軍人員管理法規辦理。海軍部的決定就是最終結果,沒有上訴的途徑。

  時隔六十多年,當年的檔案《美國海軍威廉姆斯·G·皮爾遜案卷》早已解密。當年這個鐵案是如何大翻盤的呢?《皮爾遜案卷》中“復核意見”給出的理由顯然不能讓人信服。

  “復核意見”認為,沈崇在與皮爾遜待在一起過程中,並沒有大聲呼救、哭泣,也看不出掙扎反抗的跡象。醫生在給她體檢時,也沒有發現她臉上和脖子上有傷痕。如果不是沈崇自願與被告在一起,很難解釋他們在一起待了3個小時。

  這些說辭與庭審中律師的辯護詞相比,並無新意。然而,美國軍事法庭卻一邊倒地倒向了被告。其實,明眼人一看便知,這樣的結果並非出於什麼過硬的証據,而是美國軍事法庭相信,皮爾遜的有罪判決是迫於中國國內洶涌的反美運動。

  如今再去辯駁美國軍事法庭的“復核意見”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不公的結果早已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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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易瀟、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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