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媚娘傳奇》第69集中,唐高宗李治看著他老爸唐太宗李世民給他的一個“遺詔”若有所思。那聖旨說什麼呢,原來是老李因為有“武氏滅唐”的讖語讓小李提防武媚娘,他死后,如果武媚娘懷了老李的種,那就殺子留母。沒仔細看電視劇,不知道老李出於什麼樣的神邏輯要這麼做,按常人理解,女人不稀罕,孩子可是自己的啊。不過,小李也不用太糾結——這聖旨,壓根兒就是一張廢紙嘛。
首先,這張聖旨很有可能是哪個人偽造的。您看,上面抬頭寫著,“太宗皇帝遺詔”,落款日期是“貞觀二十三年五月”。老李死在五月不假,可八月,群臣才“上謚曰文皇帝,廟號太宗”啊。難道老李有未卜先知之能,知道自己的廟號會是太宗皇帝嗎?再說了,文尾還有挺威風的“欽此”兩個字,這個兩字馬腳更大。唐朝時,聖旨上根本不會有這兩個字!那是明清才有的玩意兒,是臣子對皇帝的敬語,意思是“我們知道了,會遵照您老人家的意思辦的”,明清時有這兩個字,是因為聖旨是閣臣遵照皇帝的意思寫的,寫上“欽此”,表示這聖旨如假包換。但這份“聖旨”,是老李對小李說話的語氣——開頭那個“雉奴”就是小李的小名兒——人家父子倆說些悄悄話,“欽”什麼“此”呢?更可笑的是,這份聖旨還用了印,印文是“受命於天,既壽永昌”——這是傳國璽啊。傳國璽雖然是皇帝和王朝的象征,但根本不用,樣子貨,那就是擺在那兒讓皇帝看高興的。
據此推測,小李身邊,一定有個從后世穿越過去的“媚娘粉”偽造了這份聖旨,目的就是為了留下武媚娘的性命。
退一萬步說,也許“太宗皇帝遺詔”是后人補記的,蓋的印是皇帝快死了糊涂了瞎蓋的,反正就是老李自己個兒的意思,這張聖旨,唉,還是一張廢紙。
別看現在古裝電視劇裡東一份聖旨西一份聖旨地玩,在古代,那可是頂頂嚴肅的事情,每一份聖旨作為帝國的重要文獻,都要歸檔的。而且,要想有法律效力,也得有相關部門的認可才行,不是皇帝寫個二指寬的條子就管用的。拋開上文那樣半吊子穿越者的作品,我們該看看真正的聖旨是什麼樣的——就以唐朝的為例吧。
唐朝的聖旨——那時人家一般也不這麼叫——有兩種,一種叫制,一種叫敕。制書,是封官授爵(得是大官)呀、發布命令(得是大事)呀用的,敕書是處理事務性工作用的。這兩種“聖旨”都有固定的格式。比如制書,中書省的官員按照皇帝的意思先寫,寫的時候要先寫抬頭:“門下”,門下,就是門下省,是“聖旨”的審查機構,意思是這份聖旨得人家審查通過才行。然后才是具體內容,再然后是日期,但具體哪天是空著的,皇帝看過了,再把具體日子填上,這叫“畫日”。畫完后,這份原件歸檔,中書省的官員再抄一份,給門下省送過去,門下省的官員審核完畢,簽上名字,附上意見,再送交給皇帝。皇帝就寫個“可”,再發還給門下省。這叫“畫可”。門下省再把這份原件歸檔,抄一份,上面注明“制可”,意思是皇帝同意了,送給執行機構尚書省。尚書省的官員注上收到日期和具體的辦事部門后,再簽名確認,並由負責的官員向聖旨所指的對象宣讀后,這份聖旨才算生效。在這過程中,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大大小小不知多少官員要在上面簽字,缺了一環都不行。敕書雖然相對簡單點,但原件歸檔,抄件送門下省審核,審核后交尚書省執行的大模樣並沒有變,只是簽字的人要少一點。像電視劇中小李拿的那份“聖旨”,隻能算是小紙條。比如說,老李想讓魏征給自己買幾個雞蛋,可以這麼寫:魏卿:“朕想吃雞蛋了,給朕買幾個。敕。”魏征估計會聽,但要在上面寫,“魏卿:朕不喜歡某人,你替朕殺了他。敕”,魏征就非和老李急了不行,而且,肯定不會聽。
具體到電視劇裡,那個“遺詔”就算再真,也是老李給小李的建議,聽不聽全看小李。假如有一天,小李瘋了,要殺武媚娘,這東西幸好被武媚娘拿到了。武媚娘舉著說,先皇遺詔,不讓殺我。小李肯定會笑了,本朝木有遺詔這個東東啊,就算有,木有門下、中書、尚書三省各位大佬的簽字,也木有用。你別當我們大唐是大清,也別把自己當慈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