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某、張某、楊某(從左到右)分別被判10年、10年、9年徒刑。京華時報記者蒲東峰攝
中年女子陳某懷疑老公和20多歲的女演員小紅(化名)有不正當關系,表弟尹某隨后找人向小紅潑硫酸,導致對方毀容。昨天,西城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尹某及其找的兩人有期徒刑10年到9年不等。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還在另案審理中。據悉,陳某承認自己曾指使表弟去教訓小紅,但否認讓他潑硫酸。
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
□判決
認定案犯手段特別殘忍
昨天上午10點,43歲的尹某和20歲出頭的楊某、張某被帶進法庭。尹某是楊某的舅舅,張某是楊某的朋友。他們都是甘肅省人。
法院審理查明,女子陳某(另案處理)與表弟尹某預謀雇用他人對小紅實施人身傷害,后尹某糾集楊某和張某,於2014年5月12日8時許,在西城區某小區,由張某使用硫酸將小紅的面部及身體燒傷,致小紅面部塊狀瘢痕。經鑒定,小紅身體所受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2014年5月21日、22日,尹某、楊某、張某分別在江蘇和甘肅被抓獲。
法院認為,尹某、張某、楊某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致一人重傷二級,且造成嚴重傷殘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尹某的辯護人認為尹某是從犯。但法院認為,尹某受陳某的指使,積極聯系實施人,提供受害人小紅的照片、住址、車牌號、姓名,並多次帶領楊某、張某尋找小紅,伺機作案,在共同犯罪中起著重要作用,不能認定為從犯。
本案中,尹某、張某系主犯,楊某系從犯。鑒於三名被告人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分別從輕、減輕處罰。法院判處尹某和張某有期徒刑10年,判處楊某有期徒刑9年。對張某和楊某的非法所得5萬元予以追繳后沒收。
據承辦法官介紹,陳某到案后稱自己有抑郁症,因需要對其做精神病司法鑒定,因此沒有和尹某等三人一起被公訴。目前,陳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已在法院受審,經過鑒定,陳某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案件將擇期宣判。
□追訪
治療仍在繼續容貌遠不如前
記者了解到,小紅被潑硫酸后,被急救車送到醫院。經醫生初步檢驗,小紅身體體表10%-19%化學燒傷,液體為硫酸類。其面部塊狀瘢痕。后經鑒定,小紅身體所受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傷殘等級為六級,傷殘率為50%。
小紅曾向陳某、尹某等共計4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經過法院調解,陳某的丈夫王先生賠償了小紅300萬元。
據悉,小紅雖然已經出院,但還在進行皮膚修復和手臂功能的恢復。其手臂無法自如伸展,面部容貌遠不如從前。
小紅的家屬告訴記者,他們特別恨陳某。現在小紅每天都得去醫院治療,要一直治療到明年。“想要治療到最滿意的程度,300萬元遠遠不夠。”
| 下一頁 |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恭喜你,發表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