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古墓被破坏民国建筑被拆除 市政府成立调查小组
针对近期发生的两起备受关注的破坏文物和历史建筑事件,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汇报并审议通过了相关处置情况,决定针对萝岗先秦古墓被破坏以及诗书路民国建筑被无证拆除事件成立两个调查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提交报告,以此作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依据。
市长陈建华在常务会上表示,对于此类行为绝不姑息,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次约谈建设单位商谈未果
针对位于诗书路的金陵台、妙高台被拆毁事件,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林隽昨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该建筑物位于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建设用地单位为香港丽新集团旗下香港丽丰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该地块的拆迁许可证已于2012年8月过期、且并未获得批准延期,也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无证连夜拆除行为。
对于该建筑,市规划局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了两次专家论证会,并委托广州大学完成了专业的建筑评估。专家论证和评估均认为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留存的构件和诗书路69、69-1号的建筑是民国时期兴建的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建筑,应该保留,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市规划局先后两次致函市国土房管局、越秀区政府、越秀区文广新局要求暂缓拆除。根据规划部门意见,市国土房管局发文通知广州翠桦置业有限公司暂缓对越秀区诗书路两幢房屋的拆除。此后,市规划局会同市国土局制定了收地和保留建筑继续建设的具体方案,并于2013年1月17日、3月5日、4月23日、6月4日四次约谈建设单位,商谈按照保留建筑优化方案,但商谈未果。
6月10日深夜至11日凌晨,广州金陵台2号、4号与妙高台1号、3号的残留部分和尚完好的诗书路69号、69-1号被拆毁。
在四次约谈未果,并且无证将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强行拆除的情况下,开发商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林隽并未明确答复,只是透露,市政府决定成立调查组,指定1名副秘书长任组长,对本事件进行全面、细致、负责任的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拿出调查报告,将会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对涉及的当事人,不管是谁,绝不姑息。
而记者同时获悉,昨日上午越秀区会同有关部门和开发商召开了会议,要求开发商原状恢复金陵台和妙高台,而开发商方面也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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