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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人做慈善揭秘 捐款不兌現如何處罰?【2】

倪方六

2013年05月05日15:00    來源:北京晚報    手機看新聞

  中國古代最早的慈善機構始於何時?

  南北朝時期齊竟陵王蕭子良“立六疾館以養窮民”

  中國古人有自己的一套慈善理念,《禮記·禮運》中是這樣說的:“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這句話的大概意思是,人們不能僅奉養自己的父母,養育自己的孩子,而是要讓天下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其晚年,青壯年能為社會效力,兒童能順利地成長,年老的鰥夫、年邁的寡婦、孤兒、無子老者、殘疾人都能得到社會的關愛,這樣才算“大同社會”。

  “養疾之政”,是古人做慈善的又一主要內容,給包括災民在內的老、弱、病、殘者諸弱勢群體,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如西漢元始二年(公元2年),不少地方發生旱災,並發蝗災,隨之暴發疫情。《漢書·平帝紀》記載,當時朝廷採取的辦法是,“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雖是防疫情擴散的一種隔離措施,事實上也是慈善行為。

  到了南北朝時期,民間慈善活動更為活躍。當時最著名的慈善家之一、南朝齊竟陵王蕭子良開倉賑災,《南史·齊文惠皇太子傳》記載,他還與文惠皇太子蕭長懋一起,創辦了“六疾館”,專收貧病不能自立者,即所謂“立六疾館以養窮民”,時間在公元五世紀末六世紀初。

  “六疾”語出《左傳·昭公元年》,泛指多種疾病。借此開辦的“六疾館”,被現代慈善界認為是中國最早的慈善機構之一。之前的劉宋朝,已頗重視社會救濟工作,《宋書·明帝紀》記載,泰始元年(公元465年),劉彧(明帝)剛當上皇帝即下詔,“鰥寡孤獨,癃殘六疾,不能自存者,郡縣優量賑給。”

  稍后的北魏也有善舉。《北史·魏本紀第四》記載,永平三年十月,皇帝元恪(宣武帝),“詔太常立館,使京畿內外疾病之徒,咸令居處”。

(責編:袁勃、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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