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哪個朝代慈善機制比較完善?
宋代慈善家朱熹創設“社倉”備荒救災
與官方投資相比,募集和民間捐獻,則一直是古代慈善機構和福利組織最為穩定的經濟來源,它不止可避免官方投入易受執政者好惡的限制,而且可以影響整個社會,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參與,特別是遇到大災大疫、官府財力不足時,民間經濟來源便顯得特別重要。
古代官方慈善工作做得最好的應該是宋代。宋代在各個領域都出現了相應的慈善組織,收養乞丐、殘疾者和孤寡老人有“福田院”、“居養院”﹔病有“安濟院”、“惠民藥局”﹔死有“漏澤園”﹔兒童有“舉子倉”、“慈幼局”……這些都是官辦性質的慈善組織和福利機構。
由於官府鼓勵民間參與慈善活動,所以出現了不少由私人主持的有一定規模的慈善機構。如著名理學家朱熹,曾在建寧府崇安縣開耀鄉創設“社倉”,備荒救災,地方政府撥給一定的平價糧,由鄉間人士負責經營管理。
“先天下之憂而憂”的范仲淹,則在蘇州創設“義庄”,置良田十余頃,將每年“所得租米,自遠祖而下,諸房宗族,計其口數,供給衣食及婚嫁喪葬之用”。劉宰、黃震、真德秀等中國古代著名的慈善家都是宋代人。
到了明清時期,民間慈善組織進一步壯大,幾乎涉及所有社會領域。當然,這與其經濟來源較為充足不無關系。
捐助是明清慈善組織經濟的主要來源,與唐宋時期由官方主導的慈善活動區別明顯。而且,這一時期慈善經費來源的渠道豐富,特別是到了清代,捐助慈善活動成為一種社會風氣,參與群體廣泛,當官的捐養廉銀,士紳捐房產,地主捐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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