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雲南省河口縣投資2.7億元建成了“中國——東盟河口國際旅游文化景觀長廊”,這個項目被當地譽為“邊境明珠”。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該項目卻開始動工拆遷,而拆遷補償費用保守估計要3億元左右。 當地知情人士透露,因涉及國境界河,項目曾遭多名當地官員反對,但它“經過政府特批”排難而上,建成后又很快決定拆除。
一拆一建,5個多億就這麼打了水漂。如此大的“手筆”,實在是叫人錯愕,用“敗家”一詞來形容並不為過。不管投資方是政府,還是企業,如此燒錢、瞎折騰,恐怕都難以讓公眾心平氣和。
一個小小的縣城,赫然打造出一個“中國——東盟河口國際旅游文化景觀長廊”,這在當初定然是一件文化盛事,如此大的手筆,實在是莫大的政績。因“政府特批”排難而上,又因“民意”之名決定拆除,建有建的理由,拆有拆的說法,無論是建設的決策者還是拆除的決策者,似乎誰都不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但這種政策“變臉”的背后無疑是巨大的資金浪費。
華而不實的“邊境明珠”其實並非什麼文化工程,而是地地道道的商業工程和景觀工程。而饒有意味的是,類似河口文化長廊這樣的景觀工程並不少見,而且多假文化之名。一些本來屬於商業開發、旅游收費的項目搖身一變成為了文化工程。比如各地熱衷於建設的名人故裡、XX文化廣場、XX文化產業園等等,往往因為有文化之名在建設審批、財政撥款等環節獲得了不少的便利條件。不少地方政府熱衷於打造文化工程,實則是借文化之名行旅游之實,到最后所謂的文化工程就變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建設一個文化長廊,2.7個億﹔拆掉一個文化長廊,3個多億。從“邊境明珠”到“垃圾工程”,河口的文化長廊變成了披著文化外衣的瞎折騰。然而仔細想來,這些又與“文化”有多大的關系?一個邊境縣城,蓋了一批歐式建筑,就稱其為文化長廊,或者如華西村仿造幾處歐洲著名建筑,這能否稱得上是文化呢?
全國還有多少如河口一樣名不副實的文化長廊?我們不得而知。但透過河口文化長廊拆建所造成的資金浪費,相關決策者應該反思兩個問題:一是什麼樣的工程才是真正的文化工程?二是那些要建設的文化工程是否真的有文化?由此想到江西南昌正在建設的“南海行宮”,盡管僧侶反對,業主反對,可有關部門稱“建定了”,不知道將來是不是也“拆定了”?
(作者為知名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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