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女兒許娥在宣判后表示認同一審判決。京華時報記者蒲東峰攝
齊白石弟子、著名國畫大師許麟廬去世后,其遺產繼承引發家庭成員對簿公堂。許麟廬的妻子王齡文稱丈夫留有手寫遺囑,將遺產全部給她。部分子女質疑遺囑真實性,但法院委托的多家鑒定機構都稱比對樣本不足,未鑒定出遺囑真偽。昨天,市二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麟廬的遺囑真實,其遺產全部由遺孀王齡文繼承。
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
■案件審理
遺囑真偽成爭議焦點
率先提起訴訟的是許麟廬的三兒子許化夷。法院受理后,將許麟廬的所有在世子女以及兩名已故女兒的繼承人都追加進本案,並依法將他們定為原告。
許化夷的母親王齡文在開庭時委托律師提供了一份許麟廬留下的手書遺囑,表明許麟廬的所有財產歸她,子女們無權繼承。許化夷對遺囑的真實性提出異議,申請鑒定真偽。同意該意見的還有許麟廬的大兒子、二女兒以及兩名已故女兒的子女。其他子女則支持母親王齡文。遺囑是否為許麟廬書寫,成為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
法院報請北京市高院隨機確定鑒定機構,雙方當事人最終共同認可榮寶齋出版社出版的《寫意人生許麟廬》畫冊中的15幅作品,可以作為鑒定的比對樣本。但鑒定機構表示根據現有材料無法進行鑒定。北京市高院先后三次確定了鑒定機構,對方均以法院提供的樣本材料無法滿足檢驗鑒定條件為由,終止了鑒定程序。雙方當事人也沒有找到其他鑒定機構。
王齡文為証明遺囑的真實性,提交了與許麟廬生前合影的照片,照片中許麟廬、王齡文背后的牆上挂有一份遺囑,該遺囑與王齡文提交的遺囑原件內容一致。
因照片是用數碼相機拍攝的電子照片,許化夷等人對照片真實性不認可。但鑒定機構鑒定后稱,王齡文提交的6張電子照片均未發現技術修改痕跡。
■法院判決
法院綜合証據認定遺囑真實
法院認為,許麟廬生前收藏的部分字畫等財產,是許麟廬、王齡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許麟廬去世,應先將夫妻共同財產中王齡文的財產份額扣除,剩余部分為許麟廬遺產。
遺產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王齡文提交的遺囑,符合法律規定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許化夷等人對遺囑真實性持有異議,並申請鑒定,但因比對樣本不足,未能通過鑒定程序確認真實性,法院結合現有的其他証據及雙方舉証責任來確認。
法院根據現有証據,最終認定了王齡文提供遺囑的真實性。許麟廬的遺產應按照遺囑繼承辦理,即全部遺產均應由王齡文繼承並所有。宣判后,許化夷的代理律師表示一定會上訴。站在母親一邊的四女兒許娥則認同一審判決,稱把父親的遺產全歸母親繼承,是父親的遺願。
■遺產清點
書畫真實性法院未查清
對於許麟廬遺留的名人書畫的價值,坊間估算有20個億的,也有估算幾百萬的,法院判決對此沒有給出答案。
判決查明,2012年12月30日,王齡文、許化杰、許化儒、許化夷、許娥等人在場情況下,對許麟廬保存的財產進行了部分清點,共清點字畫72幅及紫砂壺3把。在現場清點結果清單上有王齡文、許化杰、許化儒、許化夷簽字確認。雙方當事人均認可本案訴爭的許麟廬遺產范圍僅限於這部分財產。
王齡文在訴訟中表示,清點清單上列明的財產由其保管,還表示這些財產屬於她所有,經法院多次要求並釋明法律后果后,王齡文堅持不配合法院對雙方爭議財產的現狀進行審核,故在法院審理時未能對爭議財產的真實性及現狀等問題進行核實。因此,法院判決在處理時,無法明確判歸王齡文財產的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