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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海:為國歌立法鼓與呼

2014年12月22日19:3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於海近影

於海在2009年國慶聯歡晚會上激情指揮

你也許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的詞曲作者分別是田漢、聶耳﹔知道這首歌誕生在1935年,原是電影《風雲兒女》的插曲﹔知道在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這首歌就被確定為代國歌等有關情況。但你也許不知道,國歌的標准演奏速度和長度:每分鐘96拍,標准時長為46秒。

這是解放軍軍樂團指揮於海告訴記者的。自1978年以來,他已數不清在多少次國家級的大型活動中指揮演奏和演唱國歌,對國歌有很深的感情。

他說,自2008年當選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以來,每年政協會前必提出關於為國歌立法的提案,至今已經7次,“為的是凝聚民族精神,維護國家的尊嚴”。他認為,國歌的速度和長度,當然也應該在《國歌法》的規范之列,“我們的國歌是雄壯的、戰斗性的,必須保持一定的速度,不能像和尚念經似的,如果速度慢,音樂性質就變了。”

於海的欣慰:“國歌立法已經是早晚的事了”

近日,於海等33名委員收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他們在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提出有關凝聚民族精神,為國歌立法的提案答復的函。函中明確表示:“為進一步規范國歌的奏唱使用,維護國歌的權威性,盡快制定出台相關規定是必要的”,將“適時推動有關立法進程。”於海覺得,“這就是說,國歌立法已經是早晚的事了。”

其實早在去年,於海等40名委員就曾經收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於他們在政協十二屆第一次會議上的提案答復的函。那次的函指出,有關單位已經對國外相關立法情況進行了進一步研究,結果是“國外針對國旗和國徽的立法較為普遍,而國歌的立法較少,其中俄羅斯、加拿大、馬來西亞等國家制定了專門的國歌法,而日本、新加坡、緬甸、菲律賓等國則將國歌與國旗、國徽等國家象征一並立法進行規范”。今年的函相對於去年而言,朝著於海的期望邁進了一步。

於海說,自己曾備感國歌的巨大震撼力。“我曾看見數十萬群眾在《義勇軍進行曲》中肅立、致敬,意志頑強的體育健兒在國歌聲中潸然落淚,我也親眼目睹了百余位地位顯赫的外國首腦、世界風雲人物在國歌聲中無比虔誠和崇敬……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國歌有著不可侵犯的神聖,有著至高無上的尊嚴。”

作為軍人,於海對國歌又多一重熱愛。他說,目前,國內外敵對勢力蠢蠢欲動,亡我之心不死,特別是日本軍國主義又在復活。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確定我國的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和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我們呼吁為國歌立法,不僅有著深遠的歷史意義,更有現實意義!”所以,於海建議,“應該如1990年制定《國旗法》、1991年制定《國徽法》一樣,盡早制定《國歌法》,使國家的第一聲音得到保護”。

於海的擔憂:奏唱國歌不准確、不嚴肅何時休

於海告訴記者,今年7月,習近平主席訪問委內瑞拉時,東道國演奏的中國國歌跑調,在媒體上引發熱議,在那幾天裡,他也收到了100多條手機短信跟他談論這件事,因為大家都知道他連年提出國歌立法的議案。這給了他更大的動力。於海說,其實這樣的事並非罕有。他指出,“日前,俄羅斯總統普京歡迎習主席的庄嚴儀式上,俄羅斯軍樂團演奏的《義勇軍進行曲》就有3處錯誤!按技術水平,俄羅斯國家軍樂團演奏這首曲子游刃有余,究其原因,就是由於他們使用了一個錯誤的樂譜版本。”

雖然我國目前已經通過不同層次和法律或者文件,如廣告法、解放軍隊列條令、解放軍內務條令、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等,對國歌的奏唱和使用做了一些規范,但是,當前社會上確實存在著奏唱國歌不嚴肅、不准確和不當使用國歌的問題,於海為此非常憂慮。葬禮、婚禮上都有人放國歌﹔手機鈴聲可以隨便下載國歌使用﹔還有人在國家正式出版物上拿國歌開玩笑地改歌詞。他到外地考察時發現,一些文化單位張貼、書寫、播放的國歌有錯誤。此外,他做過的調查顯示,“上小學的孩子們不知道國歌的詞曲作者,有說是毛澤東作詞的,甚至有說是貝多芬作曲的,相當多的大學生不能准確默寫國歌的歌詞。”於海也曾給國家體育總局寫過信,因為他從電視屏幕上發現,有的運動員得了金牌升國旗唱國歌時,嘴型對不上,一笑了之,甚至還在互相嬉鬧。”

於海認為,相比國外對國歌的尊崇程度,我們是有差距的。他接觸過美國的一年級小學生,一聽到國歌響起,立刻原地站好,手放胸口﹔美國運動員菲爾普斯在北京奧運會上拿了8枚金牌,但回國后,美國媒體抨擊他領獎時不唱國歌,“不是美國青年的優秀代表”。其他國家也是如此。羅馬尼亞一個歌手在公開場合開玩笑地更改國歌歌詞,結果被判刑半年,還被罰款。

更讓他擔憂的是,“有文化人說我們的國歌‘歌詞血腥,應該改’”。於海說,從全世界范圍來看,荷蘭國歌歷史最長,有四五百年了,“也很有戰斗性”,“最講人性、自由、浪漫的法國人的國歌——《馬賽曲》,堪稱全世界最有戰斗性的國歌,但他們都一直沿用至今,沒有更改過。他認為,“不能因為現在過上了和平生活,就改掉那些‘血肉’、‘最危險的時候’的字眼。每支國歌背后都有很多故事,我們的國歌誕生在抗日戰爭前夕,背景是熱血青年走上街頭,奮起抵抗日寇的侵略。現在日本軍國主義仍然猖獗,我們仍然需要面向現實,對國歌更應該重視而不是修改。”

所以,他認為,為國歌立法十分迫切,“而且針對國歌的違法犯罪行為要有懲治辦法”。

於海的奉獻:自費出齊正確版本

於海介紹,我國國歌的管弦樂總譜和管樂總譜由人民音樂出版社正式發行過3種版本,包括:1959年9月版、1959年10月版和1978年5月版。其實,1959年9月和1959年10月兩個版本大同小異,現在問題大都出在1978年5月這個版本。當年,由於歷史的原因,國歌中田漢原作的歌詞被摒棄,並通過了集體重新填詞,所以國歌的音樂也因此做了多處修改,但1982年12月,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決議,重新使用田漢作的歌詞,1983年2月,人民音樂出版社又重新印制發行1959年10月的總譜,毋庸置疑,1978年5月版的錯誤的國歌樂譜應停止使用,但不幸的是,這個版本至今仍在流行,並被諸多中外樂團廣泛使用。俄羅斯軍樂團用的就是這個版本。

有感於國內正式出版的國歌版本共有二三十個,但沒有一個統一的版本,於海自費出資50萬元,邀請解放軍軍樂團以及中國愛樂樂團、國家愛樂樂團、中央歌劇院合唱團以及鋼琴家郎朗錄制了管樂、管弦樂、鋼琴以及管樂與合唱、管弦樂與合唱和鋼琴與合唱共6個版本的國歌,將由上海音樂出版社正式出版。於海認為,這些是比較標准的國歌版本。這些國歌標准版將做成精美國禮,送到外事單位等需要的地方。

於海表示,近期還將聯合有關單位舉辦一個全國性的唱響國歌運動,“讓全國人民人人會唱國歌,把國歌教育作為一項基礎教育、一項公民教育、一項最好的愛國主義教育。”

當然,認真、執著、對國歌充滿感情,又對國歌特別有研究的於海不達目的不會罷休,他說,“2015年兩會,我還要再提國歌立法的提案!”

(責編:王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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