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一季隻會選擇“跑”的外賣小哥到如今的第五季,史蒂芬飾演的格倫儼然已經成為了團隊裡的主力。
史蒂芬在《生活大爆炸》第三季中客串演出。
原著作者羅伯特曾稱贊史蒂芬比漫畫中的角色更可愛。
史蒂芬透露與“瑪姬”在生活中也是好朋友。
憑借獨特的天賦與勤奮,如今越來越多的韓裔演員開始在美劇裡上位唱主角,如《破產姐妹》中總被取笑的韓國小老板馬修·莫伊,《行尸走肉》中人氣不亞於男主角的韓裔帥哥史蒂芬·元……在這部如日中天的僵尸劇中,史蒂芬·元飾演的韓裔小帥哥格倫,憑借靈活的身體和敏銳的頭腦躲過了僵尸的N次來襲,越活越長壽,也逐漸成為觀眾的“心頭肉”。昨日《行尸走肉》第五季正式收尾,此前曾被多次傳出有可能“領便當”(指退出劇組)的格倫成為無數劇迷最為揪心的角色,而最終結局是美好的,同時也讓我們來聽聽史蒂芬·元這位韓裔高帥富聊聊他心目中的“格倫”吧。撰文/孟天翔
不被看好、試鏡失敗
卻得到客串“大爆炸”的機會
史蒂芬·元來自美國密歇根州第一代韓裔中產階級家庭,五歲那年,他跟隨父母從首爾移民到加拿大,然后定居美國。史蒂芬的父母經營著兩家美容用品供應公司,盡管家境富足,但從小在自家商店裡卻發生過很多令他記憶猶新的事,如被搶劫,還險些遭遇縱火,史蒂芬曾親眼目睹父親與小賊斗毆。
史蒂芬的父母都很希望他從醫,這也是所有亞裔移民心中最理想的職業。為此,史蒂芬在卡拉馬祖大學念了醫學預科,獲得心理學與神經系統科學學位。就在他准備攻讀研究生之際,一次韓國浸信會上負責彈吉他與唱歌的經歷,讓史蒂芬意識到自己內心深處對於表演的熱愛。
2005年,他前往芝加哥,在那裡結識了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上了人生第一堂表演課,還加入由亞裔美國人組成的即興喜劇表演劇團Stir Friday Night,有了登台演出的機會,此后又進入第二城市戲劇團。在處女秀《Balm in Gilead》中,他出演一個來自哥倫比亞的毒販,“媽媽來看了演出,她努力想找些詞來夸贊我,但事實上真的很糟糕,我很受打擊,心想如果以后確定要走這條路,即使只是因為好玩,我也得像那麼回事才行。”
2009年10月,史蒂芬遠離家鄉,獨自來到洛杉磯。“一開始父親非常反對,他希望我能擁有穩定舒適的生活,但他依然給了我兩年時間去追求夢想。實際上,去洛杉磯也是父母的建議,他們說如果認准這條路,那就去最可能實現夢想的地方。”
並非科班出身的他一開始並不順利,多次試鏡失敗,僅靠幾隻商業廣告維持開銷,在試鏡ABC電視台的情景喜劇再次失敗后,選角導演丟給他在《生活大爆炸》第三季中客串的機會——出演因為無法忍受謝耳朵的怪癖而搬出宿舍的前室友,這個搞笑的小角色令史蒂芬得到了最初的關注。
為保飯碗接下熱門劇
被原著作者評價“更討喜”
在搬到洛杉磯的第六個月,史蒂芬入駐了收視率節節攀升的AMC熱劇《行尸走肉》,出演格倫。“在這之前我其實得到了另一個劇的小角色,但經紀人回絕了,為此我還很不爽,但很快我被帶進弗蘭克·德拉邦特(《肖申克的救贖》導演、《行尸走肉》編劇及制片人)的辦公室,他問我你想不想演這個劇?”機會降臨得如此之快。
早在2005年,史蒂芬在朋友的推薦下看了這部羅伯特·柯克曼的暢銷漫畫,但並沒有一直追下去,試鏡那天他還翻遍四處,來找尋當年自己寫的隨筆。如今談起這部賦予他全球知名度的熱劇,史蒂芬有點不好意思:“實際上第一季剛開拍那段時間,比起這是一部怎樣的劇集,我考慮更多的是如何保住這份工作。”
不過回憶起《行尸走肉》第一季剛開拍的情景,史蒂芬依然興致盎然,“從氣候宜人的洛杉磯搬到亞特蘭大,這裡的氣溫足足有114度(攝氏45度),而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帶著一堆僵尸滿大街跑,這讓我很興奮。”
全劇組躲在亞特蘭大郊外的喬治亞小鎮,一拍就是幾個月,完全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這部備受矚目的僵尸劇在2010年萬聖節播出當晚,便吸引了530萬的首播收視人數和高達2.7的首播收視率,打破了AMC電視台開台以來的首播收視率紀錄。來自世界各地的大批劇迷開始涌入這裡,很多人大聲呼喊著劇中演員的名字,也包括史蒂芬。
“格倫就像更年輕版本的我,他不會用極其小心謹慎的方式來看待事情,但是他卻是一個為重要事情奮斗到底的人,不管在他身上發生什麼,他總能快速打起精神。在這部劇裡有很多令人煩惱的角色,讓你覺得寧願被喪尸吃掉,但格倫卻在那樣一個世界裡給了你希望。”
漫畫創作者兼制作人羅伯特·柯克曼稱贊史蒂芬:“作為一個喜劇演員,你會為史蒂芬的表現震驚,他為格倫這個角色注入了更多獨特的魅力,甚至比漫畫裡還要可愛、討人喜歡。”
【也曾說NO】
他曾拒演丑化亞裔的角色
如今的史蒂芬走在街上,常常被人當做“格倫”認出來。他甚至曾在韓國遇過一個粉絲,整天守在他飯店旁的咖啡館,就隻因為他曾經有一次很早就離開了飯店。“對於她等我這件事,我感到不太好意思,所以我買了杯熱巧克力給她。”
《行尸走肉》爆紅之后,一位三十歲的越南裔工程師在網絡上評論稱:“格倫和瑪姬的關系給了我希望,一個亞洲男性也能泡到白人美女!”是的,如今“格倫”已經成為亞裔美國人的英雄。多年以來,亞裔演員在美國影視劇中扮演的角色,都是保姆、洗碗工、書呆子、技術宅這樣的小人物,偶爾有些“有錢”的角色,也往往被塑造成搞笑人物或是故意扮丑。而說著地道英語、泡著美國妹子的格倫,無疑是這些年來最為出彩的亞裔角色之一。
事實上,史蒂芬早年在芝加哥表演戲劇時,也曾被要求出演上世紀八十年代美國電影《十六支蠟燭》中的Long Duk Dong,這個好萊塢塑造過的最令人討厭的亞洲男性角色,但史蒂芬拒絕了。他對這類丑化亞裔人形象的角色深感抵觸,“格倫就像是個前鋒,我也不知道自己夠不夠資格舉起這個火把,但至少我想為此做點什麼,就是這樣。”
【對話】
“被當做食物讓人焦慮,走紅同樣焦慮”
Q:聽說在試鏡《行尸走肉》之前,你就是原漫畫的粉絲了?
A:是,我對這部漫畫還挺熟,2005年一個朋友推薦我看的,那時候我剛來到芝加哥,每天有大量空閑的閱讀時間,不過后來並沒有追下去。給這部劇試鏡時,我正在失業,急於找到一份工作,它對我來說就像是一份恩賜,或者說一個奇跡。
Q:在確定要出演“格倫”之后,你又補上進度了嗎?
A:后來我其實特意停了下來,尊重原始漫畫這是當然的,但你不會希望人們看到的老是同一種東西,所以有時候預先去看漫畫,反而沒有幫助。羅伯特也說了,他開始對自己感到無聊,因為他已經完成了漫畫中的故事,所以他真的很想創造出新的、更有趣的《行尸走肉》。
Q:《行尸走肉》和你早年在芝加哥第二城市戲劇團做的即興喜劇表演完全不一樣,有沒有可能我們也能聽到格倫在劇中講笑話?
A:哈哈,如果有人能信任我去做這件事,那真是再好不過了,我願意嘗試任何事,實際上我們在片場經常講笑話,而且我們劇裡的每個人在現實生活中都是逗比,盡管一開拍大家就變得很嚴肅。
Q:大家都知道在漫畫裡格倫最后的結局是怎樣的,但劇集顯然已經跑偏了,你擔心有一天格倫在劇裡被喪尸吃掉嗎?
A:被當做食物擺在餐桌上真的挺讓人焦慮的,但是留下一個永恆的瞬間,要比擁有一份長久的工作有價值得多,算了我還是收回這句話吧,哈哈。
Q:聽說之前曾有瘋狂粉絲在酒店門外等著你?
A:這部劇在韓國很受歡迎,當時我去韓國參加活動,有粉絲在酒店門外等我,我被嚇到了。你知道,當有人像對待布拉德·皮特那樣對待你,而你心裡又非常清楚自己距離布拉德·皮特根本就是十萬八千裡,那種感覺真的很奇怪,很焦慮。
Q:私下裡你和飾演“瑪姬”的女演員勞倫·科漢關系怎麼樣?你們之間有火花嗎?
A:我們是超好的朋友,我倆在片場有很多樂趣,她是個非常聰明非常棒的演員,所以當我們出演情侶的時候,真的會有好多的化學反應哦。
Q:在現實生活中遇到喜歡的姑娘,你會怎樣做呢?
A:我知道這有點不正常,但是我腦子裡真的會聯想出接下來的18步甚至20步,就好像,“天哪那個姑娘好可愛,我真的很想和她約會,等一下,在我們的婚禮上,還有第一個小孩出生時會發生些什麼?她會說,嘿,可以給我做點意大利面嗎?我說好的,當然了,但當我端給她,她卻說,這味道就像一坨翔,然后扔掉了。哦,我可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算了我還是不要和她約會了……這樣下去我想我會孤獨終老吧。”
【關於他的幾件小事】
1、史蒂芬原名Yeun Sang-yeop,官方身高1.75米。
2、愛狗Agnes是一隻金毛與貴賓的雜交小型犬,如今他去哪兒都帶著它。
3、喜歡彈吉他,多年來堅持著寫作的好習慣,是個不折不扣的文藝青年。
4、能說一口地道的韓語。
5、曾經參加過《實習醫生風雲》《海軍罪案調查處:洛杉磯篇》兩部劇的試鏡,但都失敗了,最落魄時不得不在洛杉磯公寓附近的餐廳打工。
6、對於誰才是《行尸走肉》劇外最酷的一位,史蒂芬的粉絲與“弩哥”扮演者諾曼·瑞杜斯的粉絲爭得不可開交,他們認為“諾曼的酷太裝了,而史蒂芬是純天然無公害發自內心的酷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