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記者接市民反映,名列“第三批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簡稱“三普”,於2012年6月6日在上海市文物局官網公示)的石庫門裡弄光明?已被拆除。記者第一時間前往淮海中路附近的光明?,看到曾經整齊連片的石庫門裡弄如今隻剩幾棟孤樓,基本已被拆除完畢。
在上海城市記憶叢書主編、石庫門文化研究中心專家婁承浩看來,光明?是典型的海派特色石庫門裡弄,也是為數不多保存較為完整的石庫門建筑群,有較高歷史價值。
今年5月以來,楊浦北外灘英商班達蛋行、楊樹浦路民國巴洛克式警察局、開國大將陳賡居住過的虹口公益坊、四川北路陸氏民宅等一批不可移動文物相繼被媒體報道遭拆除。針對頻頻曝出的文物損毀現象,市文物局此前曾表示:7月底前,要完成尚未核定身份的2945處不可移動文物的“全面梳理”﹔10月底之前,邀請文物專家前來明確“分級”並公布分級名單。
但是,記者調查獲悉,光明?地塊在2012年前已有動遷公示﹔2012年中期,光明?雖然已出現在上海市文物局公示的“三普”名錄中,但未認定挂牌﹔2014年底,該地塊就做了清拆。資料顯示,早在被劃進“三普”名錄前,光明?就完成了動遷工作,后續工作都在規則內完成。那麼,這樣的文物保護該如何進行呢?
市文保處:土地流轉早於文物認定
“這邊文物保護進行著,那邊同時在拆除的情況是存在的。”昨天,上海市文物局文物保護管理處處長李孔三接受記者採訪時坦言,目前文保部門的“三普”登記大多著眼於建筑物本身是否有保護的價值,至於土地是否流轉、是否動拆遷等情況,不一定掌握。
李孔三認為,現在不少市民對歷史建筑的保護意識越來越強,但對保護的方式並不了解。據介紹,光明?所屬的黃浦115號地塊是由瑞安地產與黃浦區教育局共同開發的教育地塊。該地塊在2007年已通過區發改委審核,用於建設九年一貫制學校,2009獲得房屋拆遷許可。上海裝飾集團設計有限公司受文保部門委托曾對115號地塊上建筑作出評估,地塊上中共上海早期黨校舊址、天廚味精廠舊址及瑞華坊將原址保留,另有少數建筑部分保留。而最終建筑物是否需要保留,將通過挂牌體現。
瑞安地產方面在6月24日給記者的一封回函中強調:“瑞安一直秉承對歷史建筑的保護精神。如在瑞安房地產開發地塊范圍內有具有文物價值的歷史建筑,我司將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和要求,切實做好相應保護工作。”
“土地出讓絕大多數都是淨土地,交付前都拆干淨。”李孔三說,各區都有類似光明?土地規劃出讓早於文物公示的情況。為了減少文物未及挂牌就被拆除的情況,目前針對涉及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工作,首先要求各區文物局全面梳理並於今年10月前完成文物挂牌﹔若涉及開發原因不予挂牌的,必須報專家論証,報市文物部門審核,並由區政府部門批准。
博弈:各方探索雙贏新模式
文物保護是否一定和城市開發“犯沖”呢?李孔三透露,目前有關部門也正就中心城區的某處老式石庫門建筑群探索新的開發模式。比如說,開發商承諾一些狀況良好的石庫門建筑保留下來,而這些石庫門的面積不計入容積率,相當於送給開發商,如此調動其文物保護的積極性,也能實現一定意義上的雙贏。
在上海市人民政府今年6月1日實施的《上海市城市更新實施辦法》中,就有類似表述:“在符合區域發展導向和相關規劃土地要求的前提下,允許用地性質的兼容與轉換,鼓勵公共性設施合理復合集約設置。”目前這種探索還在進行中,在涉及的石庫門建筑群,各方已有初步的合作意向。
新民網見習記者 戴天驕
記者 蕭君瑋
各方觀點
阮儀三 提前介入不是開拆理由
建設部同濟大學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儀三教授指出,石庫門是近代上海獨有的風情,承載著幾代人的歷史記憶,不能以城市開發的名義就讓這種記憶從我們身邊消失。開發商介入雖然早於文保部門認定,但若大家都有文物保護意識,政府與開發商就應該協商如何進行保護,理清城市化與文物保護的關系,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切實對文物設施實施保護。在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上,可以參照國外通行做法,採取修繕補助相結合的手段。
攝影師 拆和遷不總是畫等號
一位曾出席“2040城市規劃”論壇的自由攝影師,熱衷於拍攝上海的老建筑,光明?也在其中。“我接觸過很多居住在類似光明?石庫門內的居民,其中大部分傾向於拆遷。現在整個社會仿佛有一種普遍共識,覺得隻有通過拆除老建筑,才能改善居住條件,才能推進城市規劃。這是最大的問題。拆除老建筑不應該是必須的手段。我認為,拆和遷不是總畫等號,建筑的保留與否應取決於建筑是否具有歷史價值和文物保護身份。”這位攝影師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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