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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被代言人” 胜诉未获赔申请强执

高健

2015年04月16日08:32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周杰伦胜诉未获赔 申请强执

  成为了MP3等音乐产品的“被代言人”,姓名和肖像还被广泛使用在宣传和产品包装上,周杰伦以侵犯肖像权为由把产品生产商和销售商告到海淀法院。两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胜诉的周杰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昨天通报,已对两家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查封,并把公司纳入“黑名单”。

  周杰伦诉称,自2010年1月28日开始,爱可西谷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举办“ICOO代言大猜想有奖竞猜活动”,该活动提供6个演艺明星供网友竞猜,周杰伦即是其中之一。该活动于2010年3月17日结束后,爱可西谷公司宣称其最终聘用周杰伦为其生产的MP3等音乐产品的代言人。在这一活动中,周杰伦的姓名和肖像被广泛采用。该消息一经公布,立即被各大中文网站作为新闻和广告进行宣传,并不断被转载。一些全国性电子产品网络销售网站也相继发布了周杰伦被爱可西谷公司花费“千万”聘请为产品代言人的消息。同时,爱可西谷公司还在其网站广告宣传、产品包装、开机界面上使用周杰伦的肖像和姓名。百事恒兴公司对于爱可西谷公司生产的侵犯周杰伦肖像权的电子产品进行了销售。

  法院基于上述事实,认定爱可西谷公司未经周杰伦授权营利性使用其照片,侵犯了周杰伦的肖像权,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百事恒兴公司作为涉案产品销售商,对于产品使用周杰伦的肖像是否获得授权,应当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其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构成侵权,对周杰伦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爱可西谷公司在相应报刊、网站上向周杰伦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10余万元。百事恒兴公司就经济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均未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周杰伦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法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财产采取查封措施,并依法把两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予以信用惩戒。鉴于爱可西谷公司拒不在判决指定报刊和网站上道歉,法院近期将依法强制在相应媒体上刊登该公司道歉声明,并追究爱可西谷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编:易潇、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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