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武力社會過渡到權力社會,這是一個進步,因為社會運作的成本明顯降低了。過去,為了支配資源,分配財富,必須付出血的代價,正所謂“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孟子·離婁上》)。這對於整個人類而言,無疑是巨大的災難。現在,“硬打拼”變成了“軟著陸”。隻要一聲號令,一道文書,便可令行禁止,豈不是節約?節約下來的人力物力可以用來發展生產、改善生活,人民群眾也可以安居樂業,豈非進步?
所以,帝國制度建立之初,不但統治階級意氣風發,以為是替天行道,就連被統治階級也額手稱慶,歡欣鼓舞。按照賈誼《過秦論》的說法,秦始皇“並海內,兼諸侯,南面稱帝,以養四海”,建立起自己中央集權的王朝時,並沒有引起普遍的反抗。相反,那些知識分子和社會名流都真心擁護新的政權(天下之士斐然向風),並對它抱有極大希望(莫不虛心而仰上)。這應該說是一個事實,因為民眾總算不會動不動就被砍掉腦袋了。“元元之民”既然能“安其性命”,自然感恩戴德,山呼萬歲。實際上,大秦帝國過早滅亡的原因之一也正在這裡──他們還沒有學會正確和嫻熟地使用權力。權力是一種“非典型暴力”,然而始皇和二世卻把它當作典型暴力(武力)來使用,豈有不亡之理?
秦雖二世而亡,漢卻繼承了秦的事業並獲得成功。這說明集權和統一是當時歷史的要求,秦與漢則不過充當了歷史要求的執行者。事實上,僅是水災和飢饉,就要逼出一個中央集權來。那時割據的諸侯,除秦國以外,幾乎無不以鄰為壑,比如修筑不利於他國的堤壩,在災年禁止谷米的流通。公元前332年,趙國與齊魏作戰時,竟然將黃河決堤以浸淹對方,受苦受難的隻能是貧苦無告的民眾。天災加上人禍,如再不出現一個強有力的人物來集天下之權,那可真是民不聊生!事實上,秦始皇就宣稱自己的功勞是“隳壞城郭”和“夷去險阻”,即國內不再設防,糧食全部流通。可見集權一事,在當時還真是一個福音。
更何況,那時也沒有別的路好走。封建制度(邦國制度)已弊端盡顯,民主制度(城邦制度)又聞所未聞,除了走向集權,又能如何呢?
現在需要的,只是為它找到一種形式,並使之制度化。
於是,帝國被發明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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