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部門將專人駐點
若發現精品會要求施工方停工
神秘施工工地挖出大量瓷片等出土器物,引得周邊市民關注,也引起了杭州市文保部門的重視。
昨天下午,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一室王征宇主任和其他考古專家一同趕到文物出土地調查,現場鑒定了部分出土文物,並與施工方一起商討了下一步的保護方案。
王主任介紹,經過考古所專家的現場查看與分析,初步判斷該建筑工地在南宋時應該處在古臨安城外圍,不屬於民眾聚居地,但是宋以后這個地方肯定是有人居住的。在泥土中發現的碎瓷片等器物,主要是各個朝代遺留下的地層堆積物,時代跨度比較大,從宋到民國都有。出土的瓷片以浙江本地產的龍泉窯青瓷為主,也有部分景德鎮產的青花瓷。“現場局部探挖得到的瓷片均為民窯,是民眾日常所用的碗、盆、壺、罐等的殘片,沒有發現完整器。”王主任認為該探訪發現完整瓷器的可能性比較小。
“這些瓷器,通俗點說來,就是老百姓平時用的碗盆破碎后,被隨便堆埋於此的,所以出土完整器的概率很小。就算有,估計是一些檔次不高的瓷器。”王主任解釋說。總體上來看,這批文物的考古價值和收藏價值都不會太高,但出土量還是比較大,瓷片的密集度較高——如果放在大杭州工地考古的面上來看,和過往的發掘比較,這裡出土瓷片量屬於中上等水平。“以前杭州的工地裡也發現過有遺跡動向,出土過重要文物,但是最近發現文物的工地數量不多。”
不過,文物考古部門依然十分重視施工工地內的挖寶情況。雖然出土的只是一些一般性文物,工地所在地也沒有明顯遺跡動向,但畢竟是出土文物,同樣記錄了歷史的變遷,具有重要的考古價值。
所以考古研究所的專家們仍然會像對待重要文物一樣,對這些器物予以重視。王主任說,接下來,考古所會派業務人員在工地駐點,並尋求建設單位配合,將出土的瓷器統一收集,放進考古所的庫房中妥善保存。
“一旦發現精品,我們會和施工方進行溝通,必要的時候會要求他們停工。發現的精品器物也會做成圖錄,定期給市民進行展覽。”王主任說。
盜挖瓷片情節嚴重者
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近年來,杭州多個建筑工地相繼發現過唐宋元明清等朝代的瓷器瓷片,其中不少工地被職業挖寶人盜挖盜採。事實上,這種行為存在極大法律風險。
浙江君安世紀律師事務所梅寧律師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在古城區拆遷改造過程中,出土的文物都應歸國家所有,任何人都不能侵佔和擅自處理,嚴禁私自挖掘、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佔國有地下文物的違法行為。
“擅自挖掘地下文物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法規,情節嚴重者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他說,表面上是盜挖瓷片,但實際上很可能會破壞古文化遺址,使得這些文物遭到不可逆轉性破壞。另一方面,收藏這些瓷片也可能會面臨處罰。
“既然文物法規定出土文物不得私自佔有,那麼購買並收藏這些瓷片就是收購贓物的一種表現,是違法的。”梅寧認為,因為地下文物走私、買賣仍有市場,盜掘、拼復、買賣產業鏈尚未割斷,所以在從嚴懲處的基礎上,還要加大宣傳力度,形成保護文物的全民意識﹔建立完善遺址及周邊地區治安管理長效機制,加強安保措施,增強治安巡邏,消除隱患,堵塞漏洞。他同時也呼吁類似文化遺存地的附近居民應提高警惕,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防止再發生盜掘事件。(鮑亞飛 本報通訊員 陸舟 文/攝 梁津銘/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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