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完電話,我看著毯子裡蠕動不停的那個玩意兒,感覺像在看日本的恐怖片似的。四個月之前,我們第一次看見他。當時,年輕英俊的顧准抱著這個小男孩兒出現在我們家客廳的時候,顧裡嚇壞了,伸出十個白骨精一樣細長的墜滿水晶指甲的手指頭,沖著顧准仿佛作法一樣嘩啦啦直抖:“你你你你你生的?”
顧准嘴角一斜,道:“我我我我我我沒那個功能。”
顧裡:“我看你挺帥氣挺拔的一個小伙兒啊,不可能吧?年紀輕輕就頹了?”
顧准:“……”
顧裡:“到底誰生的?”
顧准:“你媽生的。”
顧裡:“我哪個媽?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
顧准:“我媽。你不認識的那個。”
我和南湘聽得腦子疼,像在聽斐波那契數列公式一樣。真的,我覺得這個世界上再也不能產生出更詭異荒謬的對話來了。除了之前顧裡創造的那句巔峰:“媽,給你介紹一下,這是我弟。”
他們的對話還在繼續。
顧裡說:“取一個什麼名字不好,偏要叫吉米,我可先告訴你,等到他十六歲的時候,如果哪天你回家,看見他披著一個紫色的流蘇披肩,穿著高跟鞋對你說他決定做一個彩妝師的話,你可千萬別怪我沒有事先提醒你。”
顧准:“是麼,當初十六歲的Neil就是這麼跟你說的?也披著紫色披肩?”
Neil:“你們聊你們的,關我屁事啊?躺著也中槍啊?”
南湘虛弱地站起來,扶著額頭說:“我要出去透透氣……”當時我坐在她邊上,腦子直接是處於死機狀態,就算把鼠標在桌子上摩擦出火光來,我的眼珠子也不會動一下。
他們倆姐弟真的是親生的。從外殼,到內核,都是原裝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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