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對擅弄翰墨丹青的作家總是多一分傾注,不單由於愛好的相同,更由於作家的書畫必定多一種意蘊一種滋味一種別樣的美感。比如莫言。
莫言的小說,世人知之在前,獲獎在后﹔莫言的書法,獲獎在先,世人知之在后。由此說來,他的書法僅僅是那種沾了名人光的“名人字”嗎?非也。
我早就在他的博客中饒有興趣地注意到他的書法,還有他那種頗具民歌味兒的打油詩。在我看來,書法和打油詩在他的世界裡不是可有可無的。比起小說,他這些信筆揮毫的書法,隨口吟唱的打油詩,更鬆弛、更率性、更信手拈來、更逞一時的性情,在作家人本的層面上也就更直接更本真。在小說中,我們常常會陷入他用文字和故事編織的天馬行空、光怪詭譎的想象空間裡,難睹作家的真容﹔但在他的書法和小詩裡,便一下子見到莫言本人就站在這裡。他的個性、氣質、生命感、審美,乃至喜怒哀樂原原本本了然其中。這便是他書法的意義。
二
古代沒有單獨的作家的書法,文人皆擅書法。因為寫作與書法使用的是同一套工具,都是筆墨紙硯。長期的舞文弄墨熟悉了工具的性能與應用,很容易就轉化為書法。到了近代就不同了,作家改用鋼筆寫作,進而敲擊鍵盤,筆墨離開了案頭,書法告別了作家,如今在個別作家那裡只是一種個人的偏好。而對於書法本身來說,離開了作家之后,便走向專業化與職業化,直接的危害是“書寫他人之言”,隨之降低了書法的文化內涵與精神個性。
作家的天性是不說別人話的。作家的書法最重要的特征是“言必己出”。比如莫言的書法,不論題字寫詩,狀物抒情,哪怕是一時涂抹,都是有感而發,有悟而言,抒寫一己的情懷,其書法也就必然閃爍著作家的靈性,哲思,情致與智慧。
這樣的書法,其實是作家文學作品的一部分。
古人許多好詩和美文不就是出現在書法作品中的嗎?
三
書法緣自書寫,書寫是工具性的。初始無法,書寫的內涵重於表象。而后,人們在書寫中漸漸將天性的美融入進去,得到認可,形成規范,有法可循,書法遂生。
中國的書法重法,這便帶來事情的兩面。正面是玉律金科,考究又經典﹔負面是一大堆手鐐腳銬,博大精深的傳統往往將書家的個性與人性囿於其中。故而,面對中國傳統藝術的巍巍大山,李可染先生說:“要以最大的力量打進去,再以最大的勇氣打出來。”可是如果打得過深過死,失去自信,就打不出來。
記得,黃冑先生曾對我說:“我對書法,隻看帖讀帖,從不臨帖。”此話頗有見地,應是黃冑先生悟出的一個對待傳統的“絕招”。臨帖常常會陷入一招一式,束縛住手腳﹔看帖讀帖則信由興致,全憑悟性,隻取神髓。黃冑先生這話對我有如神示。由是觀之,莫言也該是如此吧。他的書法看得出是有來頭的,但這種來頭不是從小趴在桌上描紅,而是來自長久對書法的興趣與心領神會,因此在他的書法裡有傳統的元素,卻決找不到懷素的眉毛、黃庭堅的胡須或是鄭板橋的“馬腳”。
藝術的立足之地,一定是從來沒人站在那裡的空地。
四
書法的面貌最終必須以由藝術確立。
我和幾位書家看莫言書法作品的打印本時,不僅對那些短語小詩頗有體味,更對他書法的風格感興趣。自然、放達、隨性、真切,沒有絲毫刻意與造作,卻看到他越來越注重書寫的章法、行氣、節奏,筆墨的變化與呼應。一位朋友說,他是不是真的研究過書法?我說不然,這一半來自他對前人書法的領會,一半還是出於他的悟性。藝術不能解釋那部分皆來自天性。我注意到他署“甲午”年款這些幅尤其好,有幾幅很放弛,大氣,也精意﹔愈加注重筆情墨趣和行筆中用線條直接表達心緒。這種主觀性和意象性正是中國書法藝術所特有的。
我還注意到,他開始用長幅短箋來寫一些隨感、警句與思想的片段了。
書法於他,既是他個性的藝術方式,也是他小說之外一種另類的文學。莫言已在當代書法中自辟一塊天地,書法也為他敞開了另一片新的隨心所欲的世界。
我望而喜之,因作序焉。
(本文為莫言書法集《莫言墨語》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