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文化>>媒體聯播

熱播影視劇陷版權糾紛 "九層妖塔""羋月傳"在列

2015年12月30日17: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熱播影視劇陷版權糾紛 "九層妖塔""羋月傳"在列

  《九層妖塔》圖片來源:新京報

  近日,熱門IP《鬼吹燈》影視劇、網劇、原著版權均陷入糾紛,原作者天下霸唱狀告《九層妖塔》侵權。熱播劇《羋月傳》也難逃版權糾紛,小說作者和制作方付諸公堂,制作方獲勝﹔《羋月傳》全集還遭到網絡盜播。不久前,瓊瑤起訴於正侵權一案作出終審判決,瓊瑤勝訴。此類熱播劇面臨的版權糾紛屢見不鮮。

  天下霸唱的聲明 圖片來自微博

  《鬼吹燈》影視版權分授兩家 作者告中影版侵權

  昨日,有媒體曝出,《鬼吹燈》系列小說原作者天下霸唱狀告《九層妖塔》侵權。其代理律師王韻透露,天下霸唱以“侵犯作者署名權及保護作品完整權”為由,將陸川及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公開道歉並賠償人民幣100萬。目前,此案的訴訟文件已經提交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審理,目前尚未正式立案。

  據王韻介紹,雖然天下霸唱將著作財產權轉讓,但《九層妖塔》依然在“署名權”及“保護作品完整權”方面,對天下霸唱造成了侵權,這是此次訴訟提出的案由。

  王韻表示,《九層妖塔》的電影和海報中僅標注了“根據《鬼吹燈之精絕古城》改編”,但均沒有為天下霸唱署名,是“署名權”侵權行為所在﹔影片除了人名源自原著外,情節、人設、背景均與原著相差甚遠,超出了“必要的改動”的范圍,被認為是侵犯了天下霸唱的“保護作品完整權”。此外,“影片改編出來后,有些霸唱的書迷批評他,也影響到了霸唱的聲譽”。

  據了解,《鬼吹燈》系列小說分為兩部作品八個故事,影視版權中第一部的四個故事授權給了中影,由陸川拍成了電影《九層妖塔》,9月30日已經上映﹔第二部的四個故事授權給了萬達影業,由烏爾善拍成電影《尋龍訣》,12月18日上映。

  其實,今年10月20日,天下霸唱就曾在微博發布聲明,強調自己從未參與過電影《九層妖塔》的任何創作環節,要求相關網站更正信息。

  26日,他再度發布“嚴正聲明”,強調自己擁有鬼吹燈系列作品(1-8冊)完整的著作人身權,並已經著手准備相應修改工作,“任何機構或個人未經本人許可不得肆意修改或改編上述作品,否則將侵害本人的保護作品完整權”。

  當時,針對天下霸唱接連發出的兩篇聲明,有網友猜測他是不滿《九層妖塔》改編幅度過大。

  與《九層妖塔》不同,《尋龍訣》由天下霸唱親自參與劇本,與原著故事比較接近,收獲不少原著粉的好評。

  《鬼吹燈》網絡劇、原著版權也有糾紛

  《鬼吹燈》的版權糾紛還不僅限於電影方面,網絡劇也出現不同版本。據《新京報》報道,9月11日,企鵝影業聯合萬達影業、夢想者影業宣布,將《鬼吹燈》兩部共8本原創小說的網絡改編版權全部收入囊中,啟動網劇拍攝計劃。

  另據《北京青年報》報道,10月底,由黃曉明監制,愛奇藝、向上影業聯合出品的季播劇《鬼吹燈之牧野詭事》,以及吳毅制片、郭靖宇執導的網劇《鬼吹燈之摸金符》相繼公開亮相。這兩部作品都有天下霸唱參與劇本創作並出面支持,令人眼花繚亂。

  但是事實上,經過細心分辨,不難發現后兩部作品准確地說都是《鬼吹燈》的“衍生品”。

  向上影業CEO肖飛表示,《牧野詭事》內容主要是天下霸唱對之前所有鬼吹燈故事的解析,也是其最早創作鬼吹燈的靈感來源。劇本由天下霸唱與編劇工作室新聖堂一起創作。

  而對於《摸金符》,天下霸唱解釋,除了《鬼吹燈》的原版八本小說,市面上還有八本同人小說,並非他本人創作。吳毅買下這八本同人小說版權欲拍網劇,並邀請天下霸唱當導演,最終天下霸唱婉拒導演之邀請,決定本人重寫文本,更名為《新鬼吹燈之摸金符》,與《鬼吹燈》其余作品撇清關系。

  《新京報》稱,《鬼吹燈》原著版權擁有者——閱文集團(起點中文網屬於其旗下)表示,目前市面上真正擁有《鬼吹燈》網絡劇改編權的,僅有企鵝影業一家公司。未經授權,使用《鬼吹燈》的世界觀架構、人物名稱等作品要素進行影視作品的改編行為,均有可能被視作侵權。

  《鬼吹燈》的原著版權也陷入糾紛。據《解放日報》報道,近日,《鬼吹燈》版權商、起點中文網經營者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浦東法院申請訴前禁令,理由是北京世紀卓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旗下的亞馬遜網站、掌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掌閱書城和“掌閱iReader客戶端”,涉嫌以虛假宣傳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浦東法院裁定,兩名被申請人立即停止銷售小說《摸金校尉之九幽將軍》過程中使用“電影《鬼吹燈之尋龍訣》原著小說”或“尋龍訣原著”字樣。兩份裁定書已經送達。

  玄霆公司稱,盡管《摸金校尉》也由天下霸唱所著,但其非電影《尋龍訣》原著小說,兩被申請人虛稱其為電影“原著”的行為,構成虛假宣傳。兩被申請人提前制作涉案電子書,並選擇在電影上映當日上線促銷,其攀附電影《尋龍訣》進而攀附小說《鬼吹燈》影響力的主觀惡性明顯,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蔣勝男( 中) 在片場與演員們的合影

  《羋月傳》作者和制片方開撕 出現盜播

  同樣陷入版權糾紛的還有近期的熱門古裝劇《羋月傳》。

  11月10日,《羋月傳》還未開播,小說作者蔣勝男就貼出長微博,指責電視劇《羋月傳》片方剝奪自己的著作權。隨后,《羋月傳》制作方反將蔣勝男訴至朝陽法院,稱其提前出版小說違約。11月24日,法院宣布了一審判決,認定蔣勝男違約,判令立即停止同名小說的出版發行。而蔣勝男表示,她不接受此判決,已再次提起上訴。

  11月27日,《羋月傳》官方微博發布了制片人曹平撰寫的一封公開信,詳敘了的創作過程以及劇本改編始末,並曝光了之前與蔣勝男簽訂的合約、補充協議以及正片片頭。曹平稱,2013年春蔣勝男提供的大綱和部分劇本雖經多次修改但始終無法達到片方要求,2014年3月蔣勝男在完成53集劇本初稿后退出了創作團隊。蔣勝男主動提出為了將來更好的宣傳和銷售她的小說,希望片方認可“電視劇根據小說改編”的提法,也約定小說要在電視劇播出時才可發行出版。

  在合同與補充協議中,制作方同意蔣勝男作為編劇在《羋月傳》片頭的編劇署名權並署名為原創編劇,但有權聘請其他劇本創作人對其創作的劇本進行修改。

  另據《北京日報》報道,近日,《羋月傳》出品方稱,互聯網上出現《羋月傳》尚未首播的劇集內容,不少網友通過微博、朋友圈、淘寶等途徑獲取或發布全集資源,更有甚者以此牟利。出品方已向警方報案。石景山法院稱,網絡傳播《羋月傳》全集,可能涉嫌著作權侵權。

  瓊瑤 資料圖

  《梅花烙》侵權案瓊瑤終審獲勝

  本月18日,北京市高級法院就台灣作家瓊瑤起訴大陸編劇於正侵權一案作出終審判決。法院最終認定,大陸熱播劇《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編權和攝制權,判令於正等5名被告公開道歉,停止傳播《宮鎖連城》,五出品方共同賠償原告瓊瑤500萬元人民幣。

  這件著作權糾紛案起源於2014年。2014年5月28日,瓊瑤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訴訟稱,於正未經她的許可,擅自採用《梅花烙》的核心獨創情節,改編創作電視劇本,並聯合其他4方,共同攝制、播出《宮鎖連城》。

  瓊瑤認為,於正嚴重侵犯了她的改編權、攝制權,請求判令於正在內的5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向其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瓊瑤是《梅花烙》劇本的作者及著作權人,判定被告於正侵權成立,要求其致歉,並與其他4名被告連帶賠償原告500萬元,同時出品單位應立即停止發行傳播《宮鎖連城》。

  一審宣判后,五被告不服判決,向法院提起上訴。今年4月,此案二審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8日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另外,於正的電視劇《美人制造》也涉嫌抄襲作家周浩暉的小說《邪惡催眠師》,將於2016年1月19日開庭。

  熱播劇版權糾紛屢見不鮮

  電視劇《北京愛情故事》也曾引發劇本著作權糾紛。2009年,李亞玲創作《北京愛情故事》。2012年該劇首播,后陳思誠召開新聞發布會稱李亞玲不擁有《北愛》版權。隨后,李亞玲向陳思誠發起訴訟。今年9月,李亞玲發布消息稱,她與陳思誠關於《北京愛情故事》的版權糾紛塵埃落定,在法院調解下,對方支付了拖欠的稿酬。

  2014年,茅盾文學獎得主畢飛宇和人民文學出版社訴電視劇《推拿》編劇陳枰、西苑出版社侵權案一度鬧得沸沸揚揚。原來陳枰將劇本《推拿》再改成小說出版了。3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對該侵權案作出判決:認定陳枰、西苑出版社侵犯了畢飛宇的著作權,畢飛宇獲得5萬元賠償。

  據畢飛宇介紹,自己不是第一次被陳枰侵權,當年《青衣》改編成電視劇的時候,陳枰就曾反向改編成小說出版。據了解,陳枰出版的電視劇版改編成的小說還包括《激情燃燒的歲月》(改自石鐘山小說《父親進城》)和《民工》(改自孫惠芬《民工》和《歇馬山庄的兩個女人》)等。

  此類熱播劇面臨的版權糾紛還有很多。在這個IP紛紛改編為影視劇的時代,而著作權法還在不斷完善,此類糾紛似乎已難以避免。原本,圖書領域,抄襲之痛已經困擾作者,影視劇領域,先前編劇也經常與制作方產生糾紛,不少編劇訴苦維權難。如今,熱門IP又紛紛變身為影視劇,而影視劇種類不僅包括電影、電視劇,近年來網絡劇也在不斷崛起。《鬼吹燈》就是一個例子,它所面臨的糾紛已經全面鋪開,著作、網絡劇、電影,不一而足。

  網絡傳播影視劇原本就有。但如今一劇兩星,各大衛視爭搶收視率﹔各家電影也格外重視票房收入,《羋月傳》全集遭盜播一事就格外受到重視。石景山法院稱,由於制作成本高昂,處於院線上映檔期、電視台首播期間的影視節目,權利人通常會收取高額許可費用,授權特定視頻網站或平台,以晚於電視台首播時間的方式逐集更新上線。而網絡盜播,就可能涉嫌著作權侵權。

  熱門IP改編為影視劇,面臨版權糾紛的可能性更大,也比傳統的作家、編劇維權更復雜。版權維護不是一蹴而就之事,需要法律的完善,行業協會的努力,社會各界版權意識的增強,也需要影視劇從業者自身素質的提高。

  瓊瑤勝訴時,不少媒體發表評論,稱此案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勝利,極有象征意義和標本意義。新修訂的《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瓊瑤一案,顯然是獲益於新《著作權法》,以此案開始,期待越來越多的著作權人權益會得到保護。(唐雲雲)

(責編:王藝錠、陳苑)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