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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备忘录]黄金12秒!地震逃生自救十大法则【14】

提示阅读:地震是一种自然现象,目前人列尚不能阻止地震的发生。在1987年日本宫城县海底地震时,由于水泥预制板墙、门柱的倒塌,曾经造成过多人死伤。同样,古人认为,地发雷声,随之而发生地震,也与治政过失有关,地震仅仅是一种惩戒方式。
2013年04月25日09:41    来源:光明网    手机看新闻

  揭秘古人对地震征兆的认识:最关注“地发雷声”

  地震是极其复杂的一种自然现象,即使在科学技术十分发达的今天,也很难做到准确预测和预报,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则更加困难。翻检史籍,有很多专门记载地震现象的五行、祥异等门类,保存了古人对地震前兆的认识及对地震预兆认识的若干总结,其中也不乏科学的成分。

  征兆之一:天象变化

  古人往往将天象变化看成是地震的前兆,以日食现象最多,且多在两汉时期,愈至近世愈少。如《汉书》卷10《成帝纪第十》、卷27《五行志》,均记录了建始三年(前30年)日食之后的地震,说“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夜,地震未央宫殿中”。为此,成帝诏令公卿等各思其执政过失,并令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谏言举过。在卷75《翼奉传》中,翼奉还引《小雅·十月之交篇》强调日食后必会发生地震,说“知日蚀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犹巢居知风,穴处知雨”,并认为“天变见于星气日食,地变见于奇物震动”。在《后汉书》卷5《孝安帝纪》中也载有东汉永初五年(111年)春正月丙戌,“郡国十地震”的前兆是:庚辰朔,日有食之。同书卷62《荀淑传》也说梁太后执政后,有日食地震之变,遂诏公卿举贤良方正对策。直到明代,日食后伴随地震的记载虽然相对减少了,但也仍见零星记载,如《明史》卷180《李森列传》有“明年夏,日食,琼山县地震”。

  当然,直接视星相变化为地震前兆的记载也不少。如《晋书》卷118《姚兴载记》第十八下记载:义熙年间,“客星入东井,所在地震,前后一百五十六”。于是,公卿抗表请罪,但被姚兴否定。姚兴认为“灾谴之来,咎在元首;近代或归罪三公,甚无谓也”。在历代五行志中,记录了个别星象变化与地震的联系,如《宋史》卷49《天文志》记载:“彗、孛犯之,地震。”《虞乡县志》卷十《旧闻考》载,清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十五日夜,陨星如雨,继而地震,而且连震不断,“十月初七日,地震,十一月初七日,又震”。

  关于星变与地震之间的关系,《明史》卷236《金士衡传》也有记载,尽管所载是在讥讽万历年间的政治昏暗,但是,对甘肃地震前四处灾异频发的情况作了详细综合记载,既反映了时人对异常灾异现象的认识程度,也保存了灾异发生呈连锁反应的珍贵资料。金士衡疏曰:“往者湖广冰雹,顺天昼晦,丰润地陷,四川星变,辽东天鼓震,山东、山西则牛妖,人妖,今甘肃天鸣地裂,山崩川竭矣。”并直言神宗“明知乱征,而泄泄从事,是以天下戏也”。从清人王弘祚对星变与地震关系的论述,也可窥见为什么时人把星变与地震联系在一起的原因。人们认为星变与地震与官场治政是密接相连的,认为治理有序,政治清明,就可以预防或消弭地震。于是,当康熙四年(1665年)清廷因“星变地震,求直言”时,王弘祚旋即疏言:“异星见,天失其常。地震,地失其常。挽回天地之变,首在率循人事之常。”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月二十八日,京师大地震,魏象枢与副都御史施维翰也上疏陈述一个同样的道理。言:“地道,臣也。臣失职,地为之不宁,请罪臣以回天变。”

(责编:黄维、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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