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管理设施:可包括遗址公园管理中心、管理用房、安全防护设施等。管理设施应结合遗址博物馆或陈列馆等展陈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考虑,严格控制设施数量和规模。应根据遗址公园管理需要,合理确定管理设施的功能、位置、体量、建筑风格等。
4) 公共服务设施:可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商亭、厕所、观景亭、停车场、换乘点、垃圾桶、座椅等。应根据游客容量、遗址公园建设规模和服务需求,以满足最低功能需求为原则,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与规模等。
(三) 总体景观控制
包括景观空间布局、建构筑物风貌控制、公共环境塑造等。
1、 景观空间布局:应从总体上把握、提炼符合遗址演变规律的景观特征,以及遗址周边自然资源特色,防止过度人工化,并区别于一般城市公园。应按照遗迹的分布特征规划遗址公园整体空间架构。
2、 建构筑物风貌控制:应提出建构筑物的风格、体量、规模、立面及建筑语汇等控制要求。
3、 公共环境塑造:应提出必要的环境设施的控制要求和设计原则,以及遗址公园整体氛围、游客秩序、园内各类经营行为的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 专项规划内容包括:
根据公园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专项规划内容,可包括考古与研究实施方案、管理运营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竖向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等,专项规划内容应遵循文物保护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尽量减少对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并符合相关专业法规、标准及规范。
(一) 考古与研究实施方案
考古与研究实施方案,应以遗址公园为主要工作区域,明确遗址公园规划范围内的考古工作目标、任务、研究课题等。
(二) 管理运营规划
包括遗址公园管理架构、遗址公园运营模式、宣传教育计划。
1、遗址公园管理架构:应在与遗址公园所在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遗址公园运营管理的目标、战略和架构,明确遗址公园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制度等构想。
2、遗址公园运营模式:应明确运营主体和运营机制,进行游客与市场分析,对遗址公园建设、运营维护资金来源与回报(社会、经济综合效益)提出保障建议。
3、宣传培训计划:应明确宣传教育的目标、资源、主题等;制定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方式和团队建设目标等。
(三) 基础设施规划
如遗址公园范围较大、建设情况复杂并对原有基础设施管网改造较多,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道路建设、电力电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各专项规划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以满足最低功能需求为原则,尽量减少基础设施改造对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基础设施管线应避开考古遗迹,主要设施应避免影响景观。
(四) 竖向规划
![]() | ![]() |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