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浙江横店投资300亿在横店仿建的“圆明新园”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据悉,按1:1比例复建北京圆明园95%建筑群的“圆明新园”,将于5月10日在浙江东阳市横店镇正式开园。
对此,圆明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近日在北京向媒体回应,“圆明园管理处一旦发现横店影视城的‘圆明新园’对圆明园的产权有侵权行为,将进行维权”,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圆明新园”的复建没有和北京方面做过沟通。“圆明新园”到底侵犯了圆明园的哪些权利?“山寨”的圆明新园价值几何?
北京,周末的圆明园,游人如织,1500公里之外的浙江横店,“圆明新园”正在紧锣密鼓的准备开门迎客。横店四共委副主席金顺峰告诉记者,“圆明新园”5月10日部分建成并对外开放,目前进展“非常顺利”。
记者:工程的进展怎么样?
金顺峰:非常顺利,很顺利。
据报道,投资300亿元按1:1原样仿建的“圆明新园”,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整个园林共分100个园区,占地6200多亩,由新圆明园(春苑)、新长春园(夏苑)、新绮春园(秋苑)、新畅春园(冬苑)四个板块组成。该园将于明年全部落成。
圆明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回应称,圆明园属于世界文化遗产,对其仿建应由国家规划,“圆明园管理处一旦发现横店影视城的‘圆明新园’对圆明园的产权有侵权行为,将进行维权。”圆明园管理处副主任李向阳告诉记者,这是“非正式”的说法,正式的回应还在研究当中。
记者:我看媒体写如果存在有产权有侵权行为将进行维权?
李向阳:如果有,没有也就没有呗,如果有这也是含糊其辞的一个说法,因为在经营过程中,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经营呢。
记者:侵权如果有的话,会是哪方面的侵权呢?
李向阳:我们也正在琢磨这个事儿,会有正规的整理好的问题回答内容,到时候会公布的。
李向阳说,横店方面重建圆明园,并未和圆明园管理处进行过沟通。对此,横店四共委副主席金顺峰拒绝对此事发表观点。对于侵权一说,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霍政欣教授并不赞同:
霍政欣:横店在异地建造圆明新园,本身并不会对北京圆明园遗址构成侵害,尽管我个人对山寨行为持保留态度,但我想横店建造圆明新园,如果履行了相关的审批手续,不论从中国国内法还是国际法上来看,均不存在对构成对北京圆明园遗址侵的问题。
其实针对“横店重建圆明园”一事,北京圆明园管理处早在2008年就提出过质疑,当时圆明园新闻发言人表示,圆明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是“不能也不可能”按照1比1的比例进行重建的。“圆明园”之前已进行商标注册,如果未经允许被使用,圆明园管理处将在国家法律范围内保留申诉权利。
霍政欣教授认为,北京圆明园管理处所说侵犯产权,可能指的是侵犯知识产权中的商标权,但“圆明新园”并没有使用“圆明园”的商标。
霍政欣:人家建的不是圆明园遗址,而是仿造历史上的圆明园去建造一个新的园,而且他也没有用圆明园的商标,用的是圆明新园,而且他也不叫仿建,而是重建历史上的圆明园。
此前横店影视城的创建发起者徐文荣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设“圆明新园”不会对圆明园及其声誉造成破坏,相反,是对圆明园更好的保护。2007年10月注册的商标也是“圆明新园”,与“圆明园”这一知识产权并不冲突。
(记者吴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