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刚刚审议通过的《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当代中国文艺界,是一件特别重大的事。《意见》高屋建瓴,对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性和实践道路明确地给出了态度和意见,对于整个文艺工作来说,它既是理论确认,又是实践指南。特别是对于一些新的文艺形态的发展,比如网络文艺,《意见》强调要“大力发展网络文艺”,这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包括文艺界,无疑都是激动人心的利好消息。
历史的经验表明,每一次科学技术的发展都会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对人类的思想文化产生革命性的改变。20世纪末以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人类社会迎来了“网络文明时代”,人们的生产、生活形态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人,是文艺的表现对象,人又是文艺的创作主体,网络时代的人的变化必然也必须进入文艺创作的视野。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网络游戏等等,各种网络文艺应运而生,便捷、消费门槛低、互动性强,受到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群体的热烈欢迎,影响力迅速扩大,一些网络文艺形式甚至有替代传统文艺形式的潜力。如何理解和认识网络文艺的特质和功能?如何培养适应新的文艺业态的创作人才?如何从政策法律法规等层面确保网络文艺可持续健康发展?这些问题纷至沓来,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富有战略眼光和建设性地解决好,不仅会对网络本身的发展带来伤害,对于国内文艺的整体发展也特别不利。
《意见》明确指出文艺的精神特质和意识形态特性,繁荣文艺事业要“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网络文艺作为我国当前文艺发展的新的重要阵地,它覆盖面宽,影响力量大。在明确文艺的特质和功能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网络文艺,是对网络文艺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出明确的路径。虽然网络文艺的传播方式和表现形式与传统文艺有很大差别,但它的属性还是文艺,因此,对于主创者和管理者来说,发展网络文艺,必须确保其有益于世道人心的功能,确保其对人类精神是建构、丰富、补足而不是消解。既为“文艺”大家族的一员,即便是新成员,网络文艺的创作也必须遵循文艺基本规律,作品要能打动人、感染人,要给人以精神的享受。作为新型的文艺业态,网络文艺有自在的生命力、媒介的独特性,网络文艺管理者要充分尊重网络文艺的特点,同时要积极研究新的业态管理方式,尽快提高指导能力。
大力发展网络文艺,充分体现了党对于文艺新生事物的关注,以及对于文艺创新的支持。《意见》的出台,为整个网络文艺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我们要好好地把握网络文艺这一发展的历史机遇,同时,也要特别清醒地认识到文艺的特殊性,不仅要懂行,还要有历史大局观,善于在学习中创新,才能把握住机遇,获得文艺的新的发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