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跳廣場舞 資料圖
紐約有明文法律限制噪音
此事被媒體報道后,在社交網絡上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廣場舞”是對公共空間的侵佔,噪音污染嚴重,警方的舉措無可厚非﹔也有網友認為,中美國情不同,在國內中老年人用這種方式健身很常見,不了解當地的法律規定也難免。
紐約是噪音污染嚴重的城市,在上世紀90年代末紐約成為全美國第一個對於噪音進行測量並明確規定噪音控制標准的城市。2004年,紐約市長布隆伯格宣布要修改紐約市的噪音法,降低整個城市在白天和夜晚發出的各種響聲,該法在2008年7月1日生效。
無論是路上的卡車還是家裡的空調機都要受到這個法律的約束。根據規定,紐約居民區的噪音不能超過45分貝,如果酒吧、餐廳等商業設施的聲音超過這一規定,就會被投訴。甚至連寵物狗都不能隨便叫,如果在白天吠叫10分鐘、晚上吠叫超過5分鐘,就可能被開罰單。
(責編:王鶴瑾、許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