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16年前拍《黑金》,然后被告弄壞飛機。
劉德華16年前在台灣屏東拍攝永盛娛樂制作公司的電影《黑金》時,曾向德安航空租用直升機。但在拍攝期間,直升機葉損壞,結果遭德安以劉德華演出有過失,永盛事后也有過失,令他們要花錢修理為理由,向兩方單位追討。當地法院前日判劉德華賠償約267萬元新台幣(約55萬元人民幣)。
因碰撞操縱杆被告
提告方表示,劉德華於當年10月8日在屏東縣佳冬戰備跑道拍攝時,不慎碰撞直升機駕駛艙內的操縱杆,導致直升機瞬間下沉傾斜,直升機葉片橫掃聚光燈布幔而受損。
德安航空主張,劉德華演出有過失,永盛公司也未依機組人員指示,清空旋翼范圍的物品,導致德安航空事后花錢修理葉片,因而提告要求劉德華、永盛公司賠償。
案件經過4次審判
當地法院一、二審時,根據直升機機長証詞,均認定劉德華與電影公司人員拍片時確有過失,造成直升機葉片受損。
一審判決德安航空可獲賠新台幣510萬元新台幣(約106萬元人民幣)。二審時,判決德安航空可獲賠669萬元新台幣(約137萬元人民幣)。但案件經台灣地區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台灣高等法院一審時無法認定劉德華碰撞直升機操縱杆,改判劉德華免賠。二審又認定,永盛公司透過他人向德安航空租機,當時劉德華基於劇情需求在客艙與駕駛艙間進進出出,誤觸操縱杆確有過失。但德安的駕駛沒有依法管制乘客進入駕駛艙,也有過失。
法院指出,劉德華應負四成責任,德安負六成責任,依德安受損金額為600多萬元新台幣,於是判決劉德華須賠償德安267萬8490元新台幣(約55萬元人民幣)。
據悉,雙方如有不同意見,依然能依照法律對此案進行上訴。對於此事,劉德華方面暫無表態。(泰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