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作協主席、作家方方通過微博爆料稱,湖北省作協向中國作協推薦的魯迅文學獎某個參評作品存在問題,該詩人“詩寫得很差”,推薦前就到處活動,但他卻把所有評委搞定,以全票通過,獲得湖北省作協的推薦入圍魯迅文學獎詩歌類參評目錄。近日,方方對記者確認該微博系她所發,她表示“實在看不下去,想阻擊評獎拉關系的不正之風”(5月27日《新京報》)。
最近幾年,對詩歌一竅不通的我,突然有了創作詩歌的欲望和信心。因為,前些年風靡的“梨花體”以及在2010年獲得魯迅文學獎詩歌大獎的“羊羔體”,都大大激發了我創作詩歌的熱情。而今,魯迅文學獎詩歌作品參賽再出奇聞。詩歌相當於打油水平,都能讓湖北省作協推薦入圍參賽目錄。魯迅如果在世,對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魯迅文學獎”出現的評獎貓膩,應該會再次發出“出離憤怒”的情緒表達。但是,仔細一想,也可能不會生氣。因為,從“梨花體”到“羊羔體”,再到現在曝光出來的“拉關系”內幕,或許魯迅早已習慣了這樣的評獎機制。哀,莫大於心死——憤怒和出離憤怒之后,或許就是無可憤怒。
任何一個評獎機制,其程序是否合乎正義、作品是否能經得起時代和人民的考驗,從來都不是以這個評獎平台的名字來衡量。叫“魯迅”也好,叫“茅盾”也罷,真正在評獎機制中發揮正能量的隻有以下兩樣東西:一是,所謂的指導權力要受到約束,相關程序完全公開透明、合乎正義;二是,每一位評委包括作者,都有自己的錚錚風骨,都有自己的打分和寫作原則,都對惡心糟糕的作品疾惡如仇,都能對帶來震撼的作品說出毫不虛偽的贊美之詞。
時下,很多獎勵已經變成了“體制內的狂歡”。潛規則橫行,關系戶才能笑到最后。作協也好,其他協會也罷,在當前這個體制之下,隻要搞評獎,從來就不缺少為了名氣而選擇走歪門邪道的流氓文人。並且,每一個行業都有自己的潛規則。比如,某一年的茅盾文學獎初輪的名單共10位,其中,5位是地方作協主席的作品,另有4位是作協成員的作品。看來,要想得獎,“積極向體制靠攏”是必要的前提條件,否則就隻能“靠邊站”。
真正有良心的作品,不會表現出趨炎附勢的媚態來。現實是,魯迅活在當下可能也獲得不了魯迅文學獎,茅盾活在當下可能也獲得不了茅盾文學獎。而其中的原因恐怕在於,他們未必能適應當下的種種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