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兄弟收入稍遜一籌
魯迅民國初期在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當科長,月薪300大洋,此外還有稿酬和兼課的報酬,總數大概有400圓左右。弟弟周作人后來到北大擔任文科教授,月薪240圓,另外也有兼職收入。魯迅兄弟每月600圓左右的收入購買力不低,在當時屬於高收入階層。
1919年魯迅和周作人合資買了八道灣的一所四合院,房價和裝修一共花了4000塊大洋,大抵相當於兩人大半年的薪水這在今天可是連想都不敢想的事兒。
1923年7月,兄弟失和,魯迅隨即搬出八道灣。據《魯迅日記》記載,1923年10月30日,魯迅聯系“購阜成門內宮門口西三條胡同21號房宅事成,議價800銀元”,這是魯迅在北京購買的第二套房產。
這座小院佔地近400平米,有3間北房,3間南房,東西各2小間廂房,魯迅和母親及朱安3口人居住,非常寬敞。這所房子一共花了1000銀元(其中200圓維修費),此時教育部雖然經常拖欠工資,但買套小四合院對於魯迅來說還不是什麼難事,也就三四個月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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