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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政府可適當“收編”民間博物館

尹衛國

2014年05月04日08:23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評論:政府可適當“收編”民間博物館

  政府可適當收編民間博物館  

  據媒體報道,河北定州市民馬聯合在10余年間收集到十幾萬塊古定窯瓷片,並自費辦“定窯標本博物館”供免費參觀,但每年萬余元的經費開支讓他舉步維艱,他希望政府能助一把力。

  民間博物館遭遇這種資金“割喉”的困境並非少數。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我國有公辦博物館3866座,注冊登記的民辦博物館647家,在公辦博物館免費開放的大趨勢下,民辦博物館大都選擇免費,即使國家政策允許收費,但因“民博”規模較小,一旦收取門票,參觀者更是寥寥。所以以門票收入為計的民辦博物館普遍辦館經費困難,無錢添置展品,個別民辦博物館為了撐面門、要面子,居然用贗品冒充文物“鎮館”。

  民辦博物館是我國博物館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可或缺,公辦與民辦博物館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將使泱泱中華文明更加熠熠生輝。“民博”的生存窘境自然也需要關注,財政應該像支持公辦博物館那樣,給予“民博”適當經費扶持是必要的,但民辦博物館完全靠政府資助生存也不現實。我認為,對規模小但有獨到特色的民間博物館,在自願原則下採取政府“收編”集中辦館的模式,統一展示各具特點的文物,既有利於盤活民間博物館資源,展示效果又比其單打獨斗會好得多。

  中國自古以來有著民間藏寶的愛好、習慣及風俗文化,千百年來流散於民間的文物寶貝不計其數,其中或許不乏國寶級文物。如果能盤活民間文物,讓這些寶物“大白於天下”,充分展示,全民共賞,無疑將極大地弘揚華夏五千年的文化。

  政府“收編”民間博物館必須要遵守自願的前提,收藏愛好者只是將文物“暫交”博物館保管,借給政府展出,他們仍然是文物“產權人”,文物展品要注明提供人。恪守這樣的前提,我相信大多數民間藏寶者願意為之,文物走進博物館,無論是從保管條件還是安全起見,都比藏在家裡要好得多。

(責編:易瀟、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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