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央對城鎮化的提法多了些人文氣息,比如要注意不同地區的自然歷史文化稟賦,要建構有歷史記憶、文化脈絡、地域風貌、民族特點的美麗城鎮。去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提出的“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更讓人們感到新型城鎮化有了正本清源、撥亂反正的意味,民眾對此也有了新的期待。
這些年,打著城鎮化和申遺的旗號,我們看到有大量古村落和文化遺產被毀,確實讓人痛心。為申遺,拆除真正的文化遺產﹔為城鎮化,消滅一個地方的文化與歷史記憶。各地政府常說的 “文化搭台,經濟唱戲”,是對文化誤解最深的一句口號。把文化當作生財之道,把文化遺產當作立項圈地賺錢的噱頭,是這句口號背后的真實含義。文化遺產不是那些造假的古建贗品,不是可胡編亂造的野史逸聞,它是彌漫於當地建筑與景觀當中的一種內在文化精神,是居民的生活方式和心靈狀態。這種文化精神的形成是復雜而緩慢的,需要漫長的成長期。
有數據顯示,30多年來中國的城鎮化率已從18%提升到50%以上,城市人口增加了4億人,在人類歷史上,這種城市的大躍進從未有過。很多候鳥般的遷徙者,隻能忍受著背井離鄉的孤獨,內心處於游牧狀態。但很多城市與城鎮,由於未注重對歷史記憶和文脈的保存,城市成了鋼筋水泥鑄就的硬殼,困惑疏離、精神匱乏與心理焦慮成了很多居民的常態。這些城市難以給移居其中的人,以凝聚力和家園感,那些在城市中的孤獨漫游,慢慢湮沒了這些曾與古城、遠山、炊煙產生和諧共振的心靈。
城市和文化遺產的關系不言而喻。所謂城市文化,核心是一個城市的文化遺產和歷史記憶,那些著名城市也因它們獨特的文化遺產而著名。說起古羅馬,人們會想起那裡的競技場和帝國文化﹔說起古雅典,人們會說到那裡的悲劇藝術和對自由價值的推崇。中國古代城市也是如此,盛唐長安開放而包容的文化氣象,明清蘇杭通俗文化的繁盛與隱逸文化的氣質。一座城市如果能找到自己的歷史記憶與文化個性,市民也就能共享這份集體記憶,它更能喚起市民對城市的文化認同。找到了歷史和文化上的區別,也就找到了城市的形象﹔找到了市民的自豪和自信,也就找到了城市的活力。
從這些城市我們可看出,城市雖然是人們參與創造、構建而形成的居住地,但這種參與,並不意味著城市形態和結構可承受任何人主觀意願的干涉。我們今天居住的城市形態,大多是在並無整體規劃的狀態下發展起來的,有著天然的歷史記憶和大量文化遺產,它們並不是來自人們有意識的設計與規劃。
如今,大規模的城市改造和規劃,無法滿足市民居住心理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這些規劃往往缺少天然歷史記憶,更沒有文化遺產可言。雖然城市環境是人為創造的,但不意味著人類可依造藍圖創造一個新城市。前幾年,我去的澳大利亞堪培拉就是一例。這是一個完全靠人工規劃創造的城市,雖是澳洲首都,但一到周末或晚上,就成了一座毫無生氣的空城。城市在“有歷史感的創造”與“人為地強制規劃”之間,存在著巨大差異。在城市生態進化中,有創新與變革,也有后退與失敗,沒有人能真正控制這種進化體系的運行與發展,更沒有人能決定它的進程。正如愛倫堡在談到巴黎的奇妙時所說,它是像樹林那樣自然成長起來的,好的城市形態也如同自然界的有機體一樣,需要經過一系列復雜而無意識的歷史進化。
城市也像植物一樣,不能拔苗助長。城市在今天,不僅意味著要擁有摩天大廈和繁華市場,更應被看作是社會權利、歷史文化最大限度的集中,它已成為文明的推手,將人類的文明經驗不斷演變為真實可感的符號。這種對城市多元性和獨特性的認知,在當下內地仍是模糊的。
過去因狹隘的經濟視角,在城鎮化過程中,隻關注錢財物,不但忽視了人與文化,更忽視了對社會公平、生態環境的關注。新一輪城鎮化最重要的,首先是要還上這些歷史欠債,才能真正化解那些積壓太久的社會與城市問題。當城市建設和保護文化遺產遭遇矛盾時,城市建設顯然應當讓道,因為這些文化遺產和歷史資源是不可再生的,沒有“雙贏”選擇。而不可再生的文化遺產本身,就蘊藏著經濟機遇。隻有保護了這些文化遺產,人類才有心靈和文化之根,經濟發展才有意義。
城鎮化是中國一個漫長時期的歷史任務,它是龐大的經濟工程和文化工程,更是一次深刻的社會結構與政治觀念的變革。實現一個詩意的中國,顯然不能隻靠詩意的手段,而要動員全社會的智慧與力量、凝聚各階層的共識、運用更權威的法律手段,才能讓詩意成為可能。不急功近利,不拔苗助長,這是前提。
(作者為著名詩人、文化批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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