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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古橋被“強拆”引爭議 文物法缺乏相關規定

李美娟

2014年11月26日08:41    來源:新華社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江西崇仁“強拆”百年古橋引爭議

  為解決交通難題,江西崇仁縣近日對一座有175年歷史的黃洲橋實施拆除,引發爭議。崇仁縣回應稱,黃洲橋屬於非文物保護單位,縣裡已向國家文物局、省有關文保專家咨詢,並經過了必要的工作程序。在“原址加固維修”方案行不通的情況下,才慎重啟動拆除重建方案,並對部分有價值的橋體構件進行遷移異地保護。

  139米長的黃洲橋至今有三次重大損毀修復。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期間作為崇仁縣603個不可移動文物點之一被登記。據了解,崇仁河兩岸有六條主干道匯交於黃洲橋。橋面僅9米的黃洲橋承擔著全縣60%以上的交通流量。“每天孩子上下學時,家長開車堵上半小時到一小時是常有的事。”橋頭一家空調店店員告訴記者。

  縣建設局規劃股負責人劉斌介紹,崇仁河上目前有4座橋,再加上大量民宅依河而建,另選址建橋很難。去年,崇仁縣對黃洲橋制訂了除險加固和拆除重建兩套方案。但縣水利局防汛辦主任許文峰說:“目前橋的行洪能力已不能滿足《防洪法》城鎮防洪設施要求。橋體加固,過水斷面將再度減小。”

  今年9月,上海同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公司對黃洲橋進行了詳細檢測,將其評定為最危重的5類,建議封閉道路,拆除重建。在“除險加固”行不通的情況下,今年起,崇仁縣著手實施拆除重建。部分群眾對此持反對意見,有的可能出於“鄉愁”,有的認為是文物。

  對於此橋的性質,崇仁縣多次赴國家文物局咨詢。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法規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黃洲橋屬於非文物保護單位,即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文物法對此類文物的遷移異地保護或拆除的審批程序缺乏相關規定。

  江西省文化廳9月份派出由橋梁、文保、水利等專家組實地調查。文物考古專家肖發標發表書面意見:建議依法報批撤銷文物點,再施行維修或改造工程﹔文保專家徐少平發表書面意見:建議進行異地保護。

  崇仁縣10月份先后召開政府常務會和四套班子會,同意撤銷黃洲橋不可移動文物登記點,實施拆除重建的方案,對部分有價值的橋體構件做好異地保護工作。

(責編:易瀟、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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