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勝男
▲王小平
在《羋月傳》開播發布會當天,原著小說作者、編劇之一蔣勝男在網上發文,公開聲討制片方“巧取豪奪”其原著作者身份和編劇名分,隨后《羋月傳》出品方迅速做出聲明,稱蔣勝男“歪曲事實”,希望其“謹言慎行”。目前,蔣勝男已就此事提起法律訴訟。《羋月傳》的真相需要法律來甄別。無論結果如何,一個令人遺憾的現象是,一年以來,《北平無戰事》、《虎媽貓爸》、《平凡的世界》三部現象級大劇也均卷入類似的著作權糾紛,有的在法律層面尚無定論,有的不了了之,但在輿論上均掀起軒然大波,甚至應運而生新說法:編劇訴訟中的“碰瓷”。電視劇領域的著作權亂象,跟收視率造假一樣,已經成為行業觸底反彈的第二大“攔路虎”。
蔣勝男指出,《羋月傳》小說是她2009年開始創作的,並在晉江文學網貼出部分章節。2012年制片人曹平聯系蔣勝男,提出能否跟她進行影視劇改編合作,蔣表示願意,遂於2012年8月與“東陽市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簽訂《電視劇劇本創作合同》。簽約時合同明確約定“該作品系乙方原創小說(還未出版)改編劇本,依據《著作權法》第十五條,乙方享有原小說的發表和出版權利。”但制片方表示小說“未出版”,所以沒有和蔣勝男簽訂原著小說改編權授權合同,而僅僅簽訂了《羋月傳》編劇創作合同。
簽約“劇本創作合同”之后,蔣勝男開始對原著小說進行電視劇本的改編。蔣勝男回憶,“從2012年9月遞交大綱、分集大綱、人物小傳開始,直至2014年3月底交付所有53集劇本,至此所有的劇本均由我一人改編完成,其中部分內容亦按制片方審稿要求進行數稿修改,其間並無任何合作改編者。”但到《羋月傳》啟動對外宣傳時,出現在《羋月傳》電視劇官方海報的署名是“編劇:蔣勝男、王小平”,而舉辦《羋月傳》新聞發布會前,制片方直接將王小平變成“總編劇”,而蔣勝男的署名為“原創編劇”。至此,蔣勝男決定起訴。
昨天,《羋月傳》出品方發聲明回應稱,根據協議,蔣勝男將《羋月傳》原著創意(2009年網絡流出的7000字草稿)的改編權、攝制權等權利授予權利人,蔣勝男並受托創作《羋月傳》電視劇劇本。蔣勝男應按照權利人的要求提交劇本直至權利人滿意,權利人並有權聘請其他人創作劇本。由於蔣勝男交付的《羋月傳》劇本不符合協議約定和權利人要求,權利人另行委托王小平女士擔任電視劇《羋月傳》總編劇。電視劇《羋月傳》的署名合法合約,不存在任何侵權或違約情形。
(記者 楊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