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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岳飛非須髯美男子 岳母刺字只是傳說

2013年08月07日16:13    來源:大連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真實岳飛非須髯美男子 岳母刺字只是傳說

《中興四將圖卷》中的岳飛畫像,歷史上的岳飛是沒有胡子的。

《精忠岳飛》中黃曉明與真實的岳飛形象差別很大。

當年流行的小人書中,也將岳母刺字訛為“精忠報國”。

  投資兩億元,號稱最切合史實的大型歷史劇《精忠岳飛》在四大衛視聯合首播后,收視率居高不下。巨星的加盟、精良的制作固然是原因所在,但那段宏大的歷史及眾多人物的故事則更是吸人眼球的根本。那麼,在北宋末年、南宋初年那段歷史時期到底發生了什麼?拋去藝術加工,岳飛這個傳頌千年的英雄人物是怎樣一個人?帶著這些問題,我們對著名宋史專家,大連大學人文學部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王善軍先生進行了採訪,力圖在細節上還原歷史的真實。

  相貌——並非須髯美男子

  “現在很多文藝作品甚至畫像中的岳飛與真實的岳飛形象相差得太遠了。”王善軍說:“那時雖然沒有照片,可有畫像留下來啊!”王善軍提到的畫像是南宋劉鬆年的《中興四將圖卷》,經專家們鑒定,傳世者已非劉鬆年的原作,而是一種傳摹本。盡管畫像水平不高,畢竟為今人提供了岳飛面相的某些特征。而清人阮元《石渠隨筆》也記載:“岳飛面大而方,廣額疏眉,兩頰甚豐,目圓鼻尖,自口以下,重頤甚長,無髭須。”王善軍開玩笑地說:“黃曉明眉清目秀,在海報上還給加了胡子,差得就不是一星兒半點兒了。”

  至於岳飛的身高,王善軍的老師王曾瑜先生推測岳飛約為1.70米。根據考証岳飛大概是編入當時的廣銳軍充當騎兵。而按規定廣銳軍為五宋尺五宋寸。一宋尺約合31厘米,岳飛如確是按身長標准招為廣銳軍士,他身長應約有1.70米。

  婚姻—— 一場失敗換來一個“全能夫人”

  “李娃並不是岳飛的第一個妻子。”王善軍說。岳飛16歲那年,岳和抱孫心切,為岳飛娶了一個劉姓女子。岳雲和岳雷都是劉氏所生。20歲時,岳飛由於家庭貧寒,渡河從軍,留下劉氏照顧自己的母親。《三朝北盟會編》中記載:韓世忠派人告訴岳飛他的結發妻子嫁給自己手下的一個押隊,讓他來接。可岳飛聽了並未作回答。結果被韓世忠捅到了皇上那裡,岳飛上奏說:“當初渡河的時候,把妻子留在家中侍奉老母,沒料想她竟然改嫁兩次,我切骨恨之。已經派人給她送了五百貫錢,來幫助她家用,上報這事以免有我拋棄妻子的謗言流傳。”

  李娃,字孝娥。在建炎二三年間嫁給岳飛,她比岳飛年長兩歲,嫁時已有二十八九歲。“從年齡上看,李娃應該是改嫁的。”王善軍推測說。在岳飛孫子岳珂編的《鄂國金陀?編·秦國夫人李氏遺事》中記載:“奉其姑有禮度,又能籌理軍事。先臣(即岳飛)出軍,則必至諸將家,撫其妻、子,以恩結之,得其歡心。在宜興日,先臣嘗召至行在,部下謀叛,李氏得之,不言。一日,會諸將於門,坐告之,捕斬叛者,一軍肅然。”既能賢良地操持內務,又能安撫將士們的家眷,還能在叛亂的危機關頭機智決斷,可見李娃有著尋常女子所不具備的巾幗英氣。

  刺字——岳母刺字只是一個傳說

  “岳飛刺字是確有其事,而且還不止一次。”王善軍說。宋時招募軍士,稱為“招刺”。在軍士臉部、手臂、手背等處刺字,標明軍隊番號和軍人身份,目的在於防止軍士逃亡,逃亡后便於追捕。刺字是恥辱的標記,隻有罪犯、奴婢和某些官府工匠有此種待遇。當兵在宋代是一個卑賤的職業,一個人不到萬不得已,是不願從軍的。岳飛不得不在災荒年景前往應募,淪為“行伍賤隸”。他不肯在臉上蒙受恥辱,憑借自己超群的武技,爭取投充“效用士”(一種高級軍士),但仍不免在手背上刺字。

  而關於岳母刺字的故事,在元明時還沒有相關記載。岳飛背刺“盡忠報國”四大字的原始記錄,則見於《宋史》卷380《何鑄傳》及卷356《岳飛傳》,乃是在審問岳飛之際:“飛袒而示之背,背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抄本《如是觀傳奇》出現了岳母刺字的情節。清初錢彩的《說岳全傳》,在第二十二回“刺精忠岳母訓子”中,也編寫了岳母刺字的故事,至此岳母刺字的故事遂成定型,而岳飛背刺四字也訛為“精忠報國”,並且長久以來,以訛傳訛,近乎弄假成真。“之所以訛為‘精忠報國’,可能是受了宋高宗給岳飛錦旗上的‘精忠岳飛’的影響。”王善軍補充說。

  岳飛背上的“盡忠報國”四字,雖不能確証為岳母所刺,但不能說與岳母無關。據《宋史》的劉安世傳和鄒浩傳雲,“二人除言官,俱入白其母,母俱勉以盡忠報國”。可見,盡忠報國是當時賢良母親教子的題中應有之意。

  品格—— 一個無法再現的高度

  “南宋初期的將領大多出身貧寒,功成之后多斂財置產、縱情酒色。岳飛幾乎是唯一一個例外,他始終把國家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王善軍說。

  岳飛不近女色,“旁無姬妾”。同為名將的吳玠,聽屬官說了這種情況,便花兩千貫錢買了一個仕宦之家出身的女子,並置辦許多金玉珠寶作為妝奩,不遠千裡送了來。可岳飛卻將這名女子安置在一空屋內,兩人隔著屏風交談。岳飛說:“我家上上下下穿的是粗布,吃的是齏面,你如能同甘苦就留下﹔不能,就離開吧。”當他聽到屏風后不以為然的笑聲后,就將未見一面的“名姝國色”退回去了。岳飛巧妙地加以拒絕,不但沒有得罪吳玠,反而使吳玠更加敬重他。

  岳飛不愛財,常常把家裡的東西變賣出去用來購置軍隊所需。他有這樣一句名言:“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惜命,則太平矣!”宋高宗蓋了府邸給他,岳飛引漢代名將霍去病的話說:“敵未滅,何以家為?”岳飛遇難后,秦檜派人抄家,除了江州的田地、房產外,其家中僅存金、玉、犀帶數條,有瑣鎧、兜鍪、南蠻銅弩、鑌刀、弓、劍、鞍轡之類,錢一百余貫,書籍數千卷。還另藏有貼補軍用的麻布和絲絹三千余匹,粟、麥五千余斛。岳飛曾任兩鎮節度使,卻幾乎“家無剩財”。

  岳飛嚴以教子,他曾罰了12歲的岳雲100軍棍,隻因訓練中的一次意外摔倒﹔他很少報岳雲的軍功,卻幫助故人的兒子蔭補為官。岳飛嚴以治軍,岳家軍的口號就是“凍殺不拆屋,餓殺不打虜。”但他卻不酷虐下屬,他與兵士們同吃同宿,把得到的封賞也都分發下去。“岳飛一生想的就是光復失地、報效國家。有人說他愚忠,可一個需用12道金牌才能招回的人,怎麼可能是個百依百順的愚忠之人呢?可惜他的滿腔熱忱,卻隻能淪為專制統治的犧牲品。”(凌鳳)

(來源:大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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