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至民國初年,不論是除夕還是大年初一,政府各個機構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時,打電話給正在上班的公務員問候一下,這可不是惡搞,若發現有公務員不在崗,他可就真要下崗了。
老舍在民國初年曾在北京一所小學做校長。春節時期,學校照常上課,大過年的,他隻能抽出兩個小時回家探望一下,母親見他回來了,以為能陪她過年,哪知老舍說一會兒還得趕回學校,母親一愣,嘆口氣說:“走吧,小子!”老舍雖然心裡難過,可還是要趕回學校,途中,看見街上那麼熱鬧,想起母親在家那麼冷清,淚水遮迷了他的雙眼。
民國成立,舊歷被視為封建糟粕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后,正式通電各省:“中華民國改用陽歷,以黃帝紀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孫中山引進西洋歷法,改變傳統的正朔,以公歷為標准紀年,將1912年1月1日定為民國元年元旦。1月13日,孫中山發布《臨時大總統關於頒布歷書令》,令內務部編印新歷書。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后,繼續推行新歷。政府雖然強力推行新的歷法,但也考慮到民眾生活的需要,新歷下還附有舊歷。自此以后,公歷新年稱元旦,農歷新年則稱之為春節。此種稱謂一直沿用至今。
民國肇始,萬象更新。大力提倡新歷法,政府必然是率先垂范,所以此時,您隻要在政府部門工作,春節就別想休了,本屬於新年的節日就都給了元旦。
政府雖大力提倡,可老百姓似乎並不買賬,公歷新年,隻有政府機關相互拜年,民間則冷冷清清,反觀春節時民間卻熱鬧異常,許多商人在春節時也關門謝客並貼上傳統的春聯。
以當時北洋政府的執政能力,還做不到全國各地一盤棋。民初的著名學者吳虞1915年元旦的日記就寫著“懸挂國旗,飛片拜年。”可是到了這一年的2月13日,也就是陰歷的除夕,吳虞則“同香祖、長倩,及楷、桓諸女小飲,完結今年”。這說明他仍然把陰歷除夕當成一年的年尾。當晚城裡“鞭炮之聲不歇”,第二天正是大年初一,吳虞“令人持片與少荊太夫人拜年”。可見,他是兩個年都在過,他為什麼不怕受處罰?因為吳虞在處於半割據狀態的四川,自然不怕。
到了1918年,北洋政府也覺得這種違背民意的改革不太可取,春節終於開始允許放假了。
喊“春節快樂”會被當成反動派
1928年張學良東北易幟,中國實現了名義上的大統一。統一之后的國民政府顯然沒能吸取北洋政府的教訓,不僅重申春節不准放假,而且決定結束兩種歷法並行,欲徹底廢除舊歷,以顯示其“革命”的決心。國民政府認為新舊歷並存會“貽笑列邦”,“抵牾國體”,“與吾人革命之旨,亦屬極端背馳”。1928年5月,國民政府內政部提出《實行廢除舊歷普用國歷案》,提案的措施甚是嚴厲,嚴禁私售舊歷、新舊歷對照表。在放假方面,則嚴令各機關、各學校、各團體,“除國歷規定者外,對於舊歷節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傳統歷法就此成了禁止使用的“廢歷”。1929年春節若有人在街上喊“春節快樂”、“恭喜發財”,會被當成反動派。
為配合新歷法,1931年,教育部頒布了《修正學校學年學期及休假日規程》,其中寒假統一為1月18日到1月31日。這樣的假期規定,完全以新歷法為標准,從而很難保証春節時正好放寒假。這種“坑爹”的放假方式,不僅學生們會叫苦不迭,就連老師們也怨聲載道。
1934年的春節是2月14日,一本名為《學校生活》的期刊登載了一篇學生們寫的小詩:“今天是廢歷的‘The New Years day’,在家耍子多Happy!但是‘上司’仍舊叫我們在學校Study,想起來,真是多麼的Sorry。”2月13日,正在清華大學讀書的季羨林在日記裡記道:“明天是舊歷年初一,今天晚上就是除夕。我覺得我還有一腦袋封建觀念。對於過年,我始終擁護,尤其是舊歷年,因為這使我回憶到童年時美麗有詩意的過年的生活。”
1934年初,南京國民政府停止了強制廢除陰歷,不得不承認“對於舊歷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干涉”。民間又可名正言順地過農歷春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