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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陽發傳單稱前妻“變態” 否認在東莞嫖娼【6】

2014年02月14日08:3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李陽發傳單稱前妻“變態” 否認在東莞嫖娼

  新聞回放

  ●2011年9月4日

  李陽妻子Kim在微博上曝光受到家暴的照片。

  ●2011年9月10日

  李陽在微博上發表致歉聲明。

  ●2011年10月27日

  Kim向朝陽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直接撫養三個女兒,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013年2月3日

  長達近兩年的訴訟終結,法院一審認定李陽構成家庭暴力,准許二人離婚,三個女兒由Kim撫養,李陽每年支付每名女兒撫養費10萬元,直到年滿18周歲,並向Kim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以及財產折價款1200萬元。

  ●2013年2月18日

  在一審上訴期滿的前一天,朝陽法院收到李陽的上訴狀,對財產分割意見“反悔”。

  但十天后,李陽又撤回上訴,據稱系雙方“案外和解”,對1200萬元的財產分割改成房產加現金形式。

  ●2013年6月24日

  二人離婚案判決生效后,Kim就1200萬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獲法院立案受理。

  ●2014年2月13日

  朝陽法院就二人財產糾紛一事召開聽証會。

  此前,李陽在向法院賬戶匯款260萬元后,提出執行異議,認為所有財產分割已履行完畢。對此,Kim表示隻認可其中的3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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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易瀟、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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