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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簫默》引版權之爭 作者批樂視擅注冊商標

王峰

2014年12月02日09:41    來源:大河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何以笙簫默》引版權之爭 作者批樂視擅注冊商標

  核心提示|青春小說改編電影目前成了電影圈的香餑餑,九夜茴的《匆匆那年》正待上映,顧漫的小說《何以笙簫默》還未開拍就起了版權之爭。光線影業上個月宣布啟動該項目,樂視影業卻於昨日曝光了《何以笙簫默》的主演分別是黃曉明和楊冪。大河報記者經過多方打探,電影公司雙方的態度均含糊不清,倒是原作者顧漫於昨日傍晚發了一則聲明,稱授予樂視娛樂的版權已於9月10日到期,但樂視方面已申請了“何以笙簫默”的注冊商標。

  光線宣布啟動電影樂視隨后公布主演

  2003年,小說《何以笙簫默》開始在晉江原創網上連載,作者顧漫歷時兩年時間寫出,講述了何以琛和趙默笙執著等待和相愛的故事,該書出版后保持暢銷人氣,粉絲更是無數。今年暑期,《何以笙簫默》被拍成電視劇,由鐘漢良和唐嫣主演。

  11月12日,光線影業總裁王長田在微博上宣布將啟動電影版《何以笙簫默》的拍攝項目,由作者顧漫擔任編劇並全程參與。12月1日,樂視影業官方微博公布了電影《何以笙簫默》的拍攝項目,透露將由黃曉明和楊冪主演,並在微博中提到“樂視影業於三年前獲得《何以笙簫默》的電影版權”,並且出示了該片的“攝制電影許可証”,該許可証顯示發証日期為“2014年8月20日”。

  昨日,記者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影局關於2014年7月(下旬)全國電影劇本(梗概)備案、立項公示的通知”中也查詢到了《何以笙簫默》的備案,備案單位一欄中顯示為“樂視影業(北京)有限公司”,不過編劇一欄並非原作者顧漫,而是“莫非勒(筆名)、劉明潔(本名)”,故事梗概為:“趙默笙回國又遇到7年前的初戀何以琛,曾經法律系大才子如今是知名大律師,趙默笙以為不會與何以琛再有交集,卻沒想何以琛一直在苦苦等待著她回來。7年裡兩個人都經歷了生活和愛情的考驗,7年后的相遇要何去何從?”

  而就在11月28日,顧漫還在微博上透露自己正在光線影業參加《何以笙簫默》的劇本討論會。

  作者出面表態:

  “何以笙簫默”被樂視擅自注冊商標

  昨日,記者電話詢問光線影業宣傳負責人,對方表示具體情況不太了解。不過根據目前的公開情況,《何以笙蕭默》的電影版權在光線,項目正在籌備中,預計2015年下半年開機。記者隨后致電樂視影業宣傳總監趙海霞,對方說:“這是投資層面的事情,我無權做出解答。建議採訪張總(樂視影業CEO張昭)”。

  雙方開搶電影版權,作者持何態度?昨日下午,顧漫在其個人微博上做出聲明,聲明透露她授予前合作方(樂視娛樂)的版權已與2014年9月10日到期,不過“前合作方(樂視娛樂)於2012年在沒有告知我的情況下,擅自注冊了‘何以笙簫默’商標”,顧漫透露該商標的使用范圍包括影視、游戲和圖書出版,“我今年發現后要求撤銷,前合作方表示不方便撤銷,如繼續合作可授權給我用。”對於該行為,顧漫表示目前已經委托律師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異議,進入法律程序。

  之所以與樂視方面沒有續約,顧漫給出的理由是“對方提出的續約時間長達5年,讓我對他們的開拍時間和是否開拍產生了疑慮,以及我最看重的編劇權未得到明確答復”。關於備案許可証的問題,顧漫的解釋是在討論續約期間,對方拿到了備案,“並在合同到期前20天拿到了拍攝許可証,但許可証拿到20天后,根據合約,版權已終止”。

  顧漫表示,自己已將小說版權授權於光線影業,接下來的合作事宜將由光線影業全權處理。

  誰是誰非?留下問題一串串

  雖然顧漫表態已與光線影業合作,但如果像顧漫所說,樂視影業已經拿到了“何以笙簫默”的注冊商標,在商標評審委員會對異議尚未下定論時,樂視版的《何以笙簫默》是否合法?畢竟該項目目前顯示已在電影局取得備案。

  即使樂視影業和顧漫的合約終止,拍攝許可証是否依然有效?《何以笙簫默》的拍攝許可証上顯示有效期為“貳年”,如果電影版權有糾紛,那麼拍攝完畢送審時能否取得《影片公映許可証》?

  從理論上來講,如果樂視影業以《何以笙簫默》為片名,請來新編劇重新打造一個“何以琛和趙默笙”的故事也不是不可能,要是光線版的《何以笙蕭默》如期進行拍攝,那是不是就意味著未來的電影市場上會出現兩部同名電影?但業內人士介紹,根據目前院線票房統計平台來看,是不允許同名電影的,原因是“兩部電影如果片名重復,就沒辦法進行票房統計。前段《大話西游》重映時,上部《月光寶盒》在后台系統中就曾改名《東游記》,《智取威虎山》之前已有電影,所以徐克把自己的作品命名為《智取威虎山3D》”。

  雖然顧漫一則聲明試圖將事情說清,但仍留下諸多問題待捋出頭緒,帶著疑問,記者試圖再次聯系幾方當事人,但得到的回復如下——

  樂視影業CEO張昭在電話中聽到記者表露身份后,答道:“我不接受採訪。”

  光線影業宣傳負責人表示:“一切以顧漫的聲明為准。”

  顧漫的電話無人接聽。

  記者王峰實習生王芳

(責編:易瀟、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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