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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原副主席南勇獄中出書 獲兩個月減刑【4】

李鐵柱

2014年12月10日10:54    來源:北京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南勇得7次表揚減刑一年 謝亞龍放不下架子寡歡(1)

  新聞內存

  足壇反賭掃黑 大多涉案人員仍在服刑

  在中國足球反賭掃黑風暴中落馬的多名涉案人員,目前仍都在服刑。

  謝亞龍 2012年6月13日,原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謝亞龍因犯受賄罪,被遼寧丹東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目前,謝亞龍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

  楊一民 2012年2月,原中國足協專職副主席楊一民因受賄125.49萬元被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判決后,楊一民轉入燕城監獄服刑。因在監獄中表現良好,今年年初,法院裁定對楊一民減去有期徒刑8個月,楊一民減刑后應執行的刑期自2010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止。

  李冬生 2012年6月13日,原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技術部副主任李冬生被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目前,李冬生在監獄中服刑。

  蔚少輝 2012年6月13日,原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開發部副主任蔚少輝因犯受賄罪,被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目前,蔚少輝在監獄中服刑。

  張建強 2012年2月,原足協裁判委員會秘書長、女子部主任張建強因受賄罪被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2年,罰金人民幣25萬元。

  陸俊 2012年2月,原中國足球著名裁判陸俊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被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人民幣,沒收非法所得71萬元人民幣。陸俊原刑期自2010年3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結束,今年7月,陸俊獲減刑一年,並於今年9月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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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易瀟、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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