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勇
本報訊(記者 李鐵柱)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南勇,因在獄中表現好,獲得7次表揚,刑罰執行機關建議對其減刑一年。昨天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監獄對罪犯南勇減刑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裁定減去南勇一年有期徒刑。
2009年8月25日,公安部“反賭掃黑”專案組成立,震驚中國足壇的反賭掃黑風暴拉開了序幕。南勇在這次反賭掃黑風暴中落馬。2012年6月13日上午,遼寧鐵嶺中院經過審理以受賄罪判處南勇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刑期自2010年1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止),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2012年9月5日起,南勇開始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本報之前曾經報道,南勇在監獄裡仍然非常關注足球,在獄中繼續搞體育研究,研究成果還申請了專利。
今年11月,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南勇獲得7次表揚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為確保案件審理的公開、公正,二中院於11月13日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向社會進行了公示,公示期滿后未收到不同意見。
昨天下午,該案在司法部燕城監獄內開庭,審理該案的合議庭由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並邀請人大代表全程旁聽案件庭審。執行機關司法部燕城監獄提出,在服刑期間,罪犯南勇能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學習和勞動,考核期間獲表揚7次﹔罪犯南勇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建議對其減去有期徒刑一年。
庭審中,執行機關出庭代表宣讀減刑建議書,檢察員發表檢察意見,管教警官、同監犯人先后出庭為其作証,南勇進行了最后陳述。休庭后,合議庭進行了認真評議。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罪犯南勇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法院最終裁定對南勇減去一年有期徒刑。
獄中生活
服刑期間任勞任怨被選為綠化組組長
獄中任監獄綠化小組組長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南勇現在司法部直屬監獄燕城監獄第五監區服刑。該監區是職務犯監區,關押的服刑人員90%以上曾是中直機關的司局級干部。其中,足球界的謝亞龍和楊一民都在該分監區服刑。職務犯監區的監舍裡,兩人一個房間。
知情人士透露,南勇開始曾跟陸俊住同一個房間,陸俊被調離后,他便與全國綠化委員會某局局長韓某某住一間監舍。韓某某過去在綠化委,到了監獄后又被安排在監獄園林綠化小組,屬於專業人員,繼續發揮專業特長。整個綠化組一般情況下約10個人左右,不是一成不變,而是常有人進出調整。
據了解,監獄共有園林綠化組、草坪維修組、衛生清掃組、翻譯小組。原來還有飼養組,負責養雞鴨鵝的,后來飼養組取消了。剩下上述四個組,這四個組的人員可以輪換,有時是為了服刑人員之間的搭配,有時是根據服刑人員自己的要求。
南勇所在的綠化組服刑人員,主要負責花草修剪和澆水施肥,以及樹枝灌木修剪。相對監獄裡的編輯報紙、翻譯外文、圖書館、蔬菜種植、花卉大棚、衛生員等勞動項目,園林綠化組屬於比較勞累的,尤其是夏天,酷暑之下烈日炎炎勞作,比較辛苦。但南勇一般是任勞任怨,從不叫苦叫累。由於在勞動過程中南勇能夠身先士卒,所以被選為綠化組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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