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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藝謀被罰748.78萬限30天繳清 其總收入仍被質疑【4】

2014年01月10日07:46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張藝謀超生被罰748.78萬

  □質疑

  罰款數額引網友爭議

  處罰消息一經公布,不少微博網友對此事也發表了看法。其中一部分網友對張藝謀夫婦的總收入依舊存在不少質疑,尤其是2000年張藝謀個人收入僅為2760元,更是引發網民強烈“吐槽”,不少網民希望濱湖區計生局相關調查組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框架內對此能有一個清楚的解釋和說明。

  □回應

  張藝謀曾稱生活不奢侈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到張藝謀公司、樂視影業方面。對方表示,該事情已交由無錫方面來處理,目前影視公司還沒有接到張藝謀方面的有關回應。之前一直作為張藝謀唯一“新聞發言人”的“藝謀工作室”微博也未作出任何新的回應。

  對於廣受公眾質疑的收入狀況和被曝光的豪宅、豪車,去年底,張藝謀曾直面媒體的質疑。張藝謀當時表示:“他們所說的豪宅,是租的房子,我們有租賃合同。他們所說的豪車有多少輛,我有3輛車都是汽車公司的‘名人用車計劃’。通常這個車都是免費試用一年,之后要還回去。我的生活比普通人要好,但真的不是很奢侈的生活。”

  第1個娃:

  公式:罰款=孩子出生前一年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5+(總收入超出年平均工資部分)×2備注:2003年無錫職工年平均收入為11647元。

  第2個娃:

  公式:罰款=孩子出生前一年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6+(總收入超出年平均工資部分)×2備注:2005年無錫職工年平均收入為16005元。

  第3個娃:

  公式:罰款=孩子出生前一年夫妻年總收入×3備注:實際總收入低於2000年無錫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當地職工平均收入11988元計算。

  京華時報記者劉雪玉京華時報制圖何將圖/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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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鶴瑾、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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