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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魯迅文學獎應具有魯迅精神

張魁興

2014年03月18日07:20    來源:太原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評論:魯迅文學獎應具有魯迅精神

  中國中短篇小說的最高獎魯迅文學獎日前開始第六屆的征集參評作品工作。按照公告,從2010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在中國大陸地區經國家批准的報紙、刊物、出版社和網站上首次發表或出版,符合評選體裁、門類要求的作品可以參評。據稱,較之往屆,本屆魯迅文學獎有兩大亮點,一是由無記名投票改為實名投票制,二是從3年一評改為4年一評。然而,筆者還是看不出魯迅文學獎與茅盾文學獎有什麼區別,魯迅文學獎到底有什麼特點。筆者以為,既然以魯迅命名的文學獎就應該有魯迅精神的體現與傳承。

  魯迅不僅是偉大的文學家,也是偉大的思想家,魯迅精神應該永遠傳承下去。那什麼是魯迅精神呢?毛澤東曾經把魯迅精神歸納為三個方面:一是“他的政治的遠見”,“他用顯微鏡和望遠鏡觀察社會,所以看得微,看得遠”﹔二是“他的斗爭精神”,“他看清了政治方向,就向著一個目標奮勇地斗爭下去,決不中途投降妥協”﹔三是“他的犧牲精神”,“他一點也不畏懼敵人對於他的威脅、利誘與殘害,他一點不避鋒芒地把鋼刀一樣的筆刺向他所憎恨的一切”。魯迅是批判現實主義作家,筆者以為,魯迅文學獎就應該具有魯迅的思想精神和文學精神,即,魯迅文學獎應是批判現實主義的體現。

  一個獎項應該有一個獎項的特點,然而,我們看到的現實是魯迅文學獎缺乏魯迅文學獎的特點,茅盾文學獎缺乏茅盾文學獎的特點。其結果是,一部文學作品可以重復評獎,這個評不上評那個,一些作家為了榮譽奔命於評獎的路上,反而把創作忘記了﹔文學獎設置過多過濫,作家阿來說:“國內有的文學獎項到后來都不是在評作品了,有點像評先進。”

  在筆者看來,一個文學獎項要想長久地存在,必須有自己的特點,魯迅文學獎既然是以魯迅命名的文學獎就應該有魯迅精神的體現與傳承。魯迅是批判現實主義作家,魯迅文學獎的參評作品也應該是批判現實主義的作品,而不是什麼作品都可參評。現在的社會是創作開放、自由的社會,但是這個社會卻缺少直視現實的批評之聲,缺少批判現實的文學力作。批評不僅使個人進步,也會促進社會進步。從某種意義上說,批判現實主義作品也是社會前進的動力。魯迅文學獎不僅僅是一個文學獎項,也應該承擔起批判現實、推動社會前進的社會重任。

(責編:易瀟、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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