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发现,现在电视剧重播再火,赚钱的基本都是电视台,制作方获益不多。对此,61.7%的受访者呼吁改变这一现状,让制作方更注重电视剧的质量和口碑。
高金玺表示,鉴于我国的国情,制片方不可能像美国这样的影视发达国家一样,按照电视剧播出次数计算价格,即播出一次就付一次的钱。国内电视台购买电视剧版权期限一般为两年,正常情况下制作公司都是通过首轮销售来回收成本和实现利润。在版权期内,播出方可以不断重播,广告收入增多并不会直接带来制片方收益的增加。“有人问是否合理,我觉着存在就是合理的。十年来,中国电视剧市场买卖模式以及格局在快速变化,市场的主动调控会让这种格局越来越合理,但这需要时间,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历和见证这种变化。”
调查显示,62.2%的人建议制片方重视市场分析和观众需求,避免盲目拍摄或跟风拍摄;58.5%的人希望影视制作公司精心制作,提高电视剧拍摄质量。
李崇认为,有能力、有资源的大制片公司,还是应该多花时间和成本,在电视剧项目上马前进行完整调查。此外,他呼吁制片公司尽可能给予编剧更多创作时间和话语权,以提高剧作质量。
“电视剧的本质是文化产品,它的核心是传递价值观,同时也是历史和时代的书写。”高金玺认为,制片方要注意电视剧的传播价值,力争让其产品传递某种经久不衰的价值观,给观众提供精神正能量。这样才能生产出既能让百姓满意,又有一定艺术价值的作品。
他强调,中国电视剧行业迈入市场化的时间较短,还未形成成熟的产业链。在市场调研、版权保护、购买体制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但它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在整个亚洲的范围看,中国电视剧行业整体制作水平并不差。我们应该给它一些时间,让它经历一个成长的过程,逐渐走向成熟。”